中共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3月3日至5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6月18日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各类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中存在7个方面21项具体问题;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新发现)9个方面42项具体问题;在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存在5个方面21项具体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高度重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诚恳的工作态度,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要求,从严从实细化整改措施,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整改。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住建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2021年6月23日,局党委组织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进行了学习研究并向全局干部职工传达了巡察反馈意见;2021年6月29日,局党委召开了党委会议,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所)长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整改方案,狠抓责任落实。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落实工作方案》,2021年6月28日,局党委向局属各党支部印发了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各站(所)和各党支部对标对表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全面认领问题,积极认真整改,确保在三个月整改期内将问题整改到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三)从严跟踪督导,确保取得实效。2021年7月28日,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县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到会指导,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对照检查,深入剖析了问题根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达到了红脸出汗的预期效果,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坚持整改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制度机制,扎紧笼子,防治反弹回潮,把整改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赌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住建系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过程。
二、整改落实工作成效
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各类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中存在7个方面21项具体问题;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新发现)9个方面42项具体问题;在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存在5个方面21项具体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制定细化整改措施,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中宁县委巡察发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在各类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7个方面21项具体问题)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边改边犯。
(1)局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召开了住建系统领导述廉述责报告会,制定了《关于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盯紧盯实各类反馈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把群众诉求、服务企业、文明执法、垃圾治理等工作抓牢扎实,解决老旧小区改造难的问题,提高了施工企业申办效率,缓解城管与摊贩的矛盾,实现乡村秸秆树枝变为清洁取暖燃料;三是5月19日下发《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并要求局属各单位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责任分工。
(2)局党委制定的“对下属党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局属各支部各类工作督促检查4次,下发4期检查通报,要求各支部认真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局办公室,局党委对检查整改情况紧盯不放,在第二次检查时“回头看”第一次检查问题,确保整改到位,真查真改;二是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年初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上半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三是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5篇,上稿“杞乡清风”1篇稿件。
2.“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有缺失”问题,整改成效巩固不到位。
(1)局党委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宁县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5000元以上的资金支付使用、重要的人事任免等由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都记录在案。
(2)局党委对下属党支部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监督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属各支部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都要上班子会议研究后方可执行;二是局党委上半年4次督查,对局属各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以“三重一大”事项是否上会研究作为检查重点,全局各党支部在守纪律受约束的环境下开展工作。
3.“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整改局限于就事论事,未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等,及时召开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相关事宜,按时召开主题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截止目前召开主题党日7次,活动主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并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签到,规范会议记录;二是组织全系统党务工作者公文写作培训,重点讲解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规范各类会议记录的格式,通过开展交叉检查的形式,各党支部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三是严格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讲党课,截止目前,局党委书记讲党课4次,党委班子成员讲党课17次,优秀党员讲党课1次,青年党员讲党课1次,讲述革命先烈、先进典型和身边党员的故事,丰富了党课教育形式,提升了学习教育实效;四是各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大会会议记录的审核把关,确保记录详实规范,截止目前,局党委检查各党支部4次,下发通报4次,紧盯问题整改落实,均已整改完成。
(2)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各党支部对《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各党支部书记严格把关换届全过程,及时向局党委打报告,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后,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3)发展党员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了解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内容和意义;
二是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发展、教育、考察均严格按照《细则》规定进行;三是严把标准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教育;四是安排专人负责党员发展流程的记录和收档工作。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巡察整改意见反馈后,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全过程审查审核,先由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员材料进行初审,着重审阅材料是否抄袭,班子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以及互相批评提纲要素是否健全,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的重新进行谈心谈话,重新修改批评提纲,重新进行批评,审核后形成问题反馈单,责令材料不合格的党员即刻整改,直至审核合格。
4.“党务、政务、财务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渠道单一,范围不广,透明度不高”问题,整改浮于纸面。
(1)局党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组织建设等情况未及时公开。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党务、政务、财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79项内容,涉及规范性文件、部门预决算、行政处罚、水质监测报告等内容;二是设立了公示栏,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通过走访调研、在小区召开民主协商会、听证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党的政策和住建领域工作动态,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5.“工程项目建设手续不齐全,进展缓慢”问题,前改后犯。
(1)未办施工许可、补办项目前期资料现象仍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18年实施的镇西路(新堡镇)延伸段工程、2019年实施的金岸C区南侧生态绿地建设工程等9个工程项目均已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2020年实施的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土石方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6月组织定案;三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报建手续。
(2)项目推进缓慢,存在半拉子工程。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中宁黄河体育馆维修改造工作已完成。
(3)工程项目结算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18年实施的富康东路项目、2019年实施的福惠路、福泽路道路等13个已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
6.“城市建设管理服务有缺位”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1)城市管理不够精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县城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我局科学规划,在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和确保道路畅通的前提下,按照“以人为本、合理设置、方便市民”的原则,在县城区多处组织施划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以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现象,截至目前,已施划停车位7641余个,并教育引导车主按箭头标识停放。清理乱停乱放230余处、僵尸车40处、挪移乱停乱放非机动车1760余辆。以规范门头牌匾、灯箱广告、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杜绝露天烧烤、清除城市“牛皮癣”为抓手,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辖区内固定摊位、新增经营户、临时摊位进行规范化管理,按规定收取相关摊位费;与环卫工人形成联动机制,无死角清除小广告。截止目前,清理出店经营2200余起;清理各主干街道、校园周边等流动摊贩2860余起、自产自销农户占道经营1460余起;集中力量整治露天烧烤260余处。
(2)市政基础设施改造不够精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老旧小区改造已完成外墙保温95栋楼,屋面防水90栋楼,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整治,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更换、早维修,截止目前,维修更换排水检查井68座,雨水井90座;已对宁安南街、宁安北街、宁安西街、宁安东街、裕民街、正大路、富民路、平安东西街、新市街、丰安街、黄河路等路面维修破损下陷人行道砖,共计2980㎡;维修缺失、倾斜、破损道牙1100米;修补宁安东街、宁安南街、宁安北街、平安东街、团结路、裕民街、正大路、宁安西街、富康路、亲水街等沥青路面2252㎡。
7.“干部教育管理抓的不严”问题整改虚浮,问题新形式、新症状层出不穷。
(1)局党委对干部教育盯抓不够,学习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抽调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者,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党支部交叉检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将问题全部列出,形成问题反馈清单,以查促学;二是按照文件要求报送的时限,做到了提前一周提醒,提前三天通知,最后一天催促的工作提醒机制;各党支部党建工作人员在局机关进行两天的跟班学习,专门就档案学习资料整理手把手教学。
(2)学风会风漂浮。(住建领域文件学习)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集中对住建领域的各类文件进行学习领悟,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住建厅工作会议等安排在周一、周四的集中学习会上进行集中学习;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全局干部职工心得体会、交流研讨全部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由党支部书记亲自审核把关,截止目前,开展集中学习47次,交流研讨10次,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168篇,上报党史学习教育信息47期,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拓展了学习方式;三是严肃会风建设,巡察整改以来,全系统各类会议均做到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签到专人负责,会议过程严肃认真,会后及时完成学习任务,确保学风建设扎扎实实。
(3)学风会风漂浮。(学习心得、交流研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所有党员交流发言材料一律由本人亲自手写,统一交办公室审核,发现未结合工作实际,存在抄袭现象,打回重写,直至合格为止;二是局党委4次检查中对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交流研讨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发现执法局、液化气、设计研究院存在材料内容不规范等问题,立马进行了督查通报,并要求重新手写个人材料;三是定期通知一个党支部将撰写的个人心得体会和交流研讨材料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再对材料认真审核,确保学习成效。
(4)学风会风漂浮。(理论测试)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开展全系统集中测试两次,从出卷、测试、评分、反馈严格要求,统一由局办公室管理,确保学习成果经得起理论测试的检验。
(5)学风会风漂浮。(“学习强国”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强国”管理,对学习强国积分情况及时汇总,对学习靠前的将通报表扬,对学习垫底的在集中学习会上直接点名;二是局属各党支部按月上报学习强国积分情况;三是每月在微信群晒“学习强国”学习积分。
(6)学风会风漂浮。(学习记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全系统党建工作人员公文写作培训,重点讲解各类会议记录的格式和要求,并现场进行了测试和问答;二是对会议记录进行了分类归档,做到按要求纪律和按要求整理;三是局党委4次检查均对各党支部的会议记录进行重点查阅,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当场整改;四是严肃会议全过程,巡察反馈问题后,全系统严格规范会议流程,从会议议程到会议签到、会议过程、会议记录都严格要求,保证会风、学风踏踏实实、端端正正。
(7)局党委及下属党支部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局班子成员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运用到日常工作当中,认真落实谈话提醒,特别是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中严肃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局党委对每个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材料认真审核,严把关口,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二是质安站支部书记已经对刘明德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房管所退休干部王永常因私出国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刘明德、王永常同志表示以后出省或其他重大事宜一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党组织批准后方可行事;三是液化气公司已重新修订了《中宁液化气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上报局办公室进行审核,并下发到公司各部门按照新的制度严格执行;四是对县纪委监委处理的2名党员和一名工作人员,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以案为戒,深刻汲取发生在身边的惨痛教训,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强化党性修养,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五是全局干部职工全部实行指纹签到,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在集中学习会上进行通报,全局干部职工全部记录工作内容,形成工作记录,分管领导每月对干部职工工作日志进行批阅,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形成纪律鲜明的工作作风和踏实苦干的工作态度,推动全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中宁县委巡察发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新发现)问题(9个方面42项具体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度不够、针对性不强,没有对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重点学习,以原文传达代替学习贯彻,在学懂弄通上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跟近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二是强化理论武装,结合前期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常态化学习机制,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执行信合一,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四是全面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初心和使命,大力保障改善民生;五是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和学风,按照党委学习计划要求,坚持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高标准完成各项学习计划和工作任务。
(2)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通过领导带头学、干部主动学、专题研讨学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47次,交流研讨10次,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168篇;二是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等各类会议进行重点学习,结合学习内容,扎实开展工作,以“一线工作法”检验学习成效。
(3)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进行了重点学习,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领悟会议精神,对县城开展调研走访一次,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篇;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对城市工作会议的内容进行再次学习,干部职工通过写心得体会,更好地将学习内容转化为工作成效;三是在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实行“一线工作法”,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投资119.5万元,对正大路等22条市政道路维修养护,维修人行道砖3600㎡、道牙1100米、沥青路面2500㎡、沥青路面灌缝5万余米;投资58.3万元,新增停车泊位7641处;投资37万元,设置便民市场4个,安排瓜果蔬菜摊贩300个,设置服装百货摊位120个,增设露天烧烤流动车辆13辆;投资23.12万元,采购果皮箱388个。
2.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安排部署有“时差”,“6+9”重点工作推进缓慢。
(1)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安排部署执行力不强,部分重点项目超期未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亲水街主体道路已完工。
(2)保障性住房配置管理粗放,公租房盘活处置迟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中宁县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办法》加强对公租房的管理,对租房合同到期的住户张贴续租通知,为其办理续租手续,严格审查其提供的资料,对资料不完善的进行补充完善,对公租房长期空置及违规转租转借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调查发现不再符合廉租房、公租房入住资格的住户张贴退房通知,截至目前,已办理续租手续1029户,新办理入住手续165 户,办理退房手续144户,查处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14户、已死亡违规享受住房9户,长期欠缴租金55户,已对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长期欠缴租金及死亡的保障户全部进行了清退。
3.对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问题重视不足,响应不及时,盯抓不到位,与群众期待有差距。
(1)对住宅小区建设监管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不断完善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措施,规范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对参建各方的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规范保障房工程的验收程序,增加验收过程的透明度,减少了保障房工程质量的投诉,并要求各参建单位积极开展实测实量工作,对实测实量发现的质量问题早发现早整改。针对住户提出的质量问题,质安站积极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维修、妥善处理,截止目前共处理质量投诉受理投诉20件,办结20件;二是制定印发《中宁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中宁县房屋征收和房地产逾期交房等突出问题化解攻坚行动方案》,各企业自查工作已结束,目前已开始对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2)物业服务管理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禁止私拉电线充电专项整治活动,补充安装智能充电设备。采取“现场发现、当场整改”的措施,对电动车私拉电线充电及住户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正在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的及时制止,劝阻住户将充电线收回,对拒不听劝的,采取剪线处理,截至目前已清理电线770余条;二是《中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实施意见》、《中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经住建局党委会研究,征求部门、各乡镇的意见后进行多次修改,召开了2次听证会,形成了报审意见报县人民政府。
(3)对信访转办问题答复不认真,办结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规范我县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有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受理群众来访、来电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与相关企业负责人联系确认,督促尽快化解相关问题,跟踪落实情况,与来访群众联系工资支付情况;三是接到政务热线、信访局转办的信访投诉单,在规定期限内,积极与群众、相关企业联系协调处理,将办理情况告知来访群众,并书面回复政务热线、信访办。截止目前,我局已办理信访件870件。其中,市政府办、县委、县政府、县长热线、网信办、人民网交办和来我局上访共计774件,信访局转办32件。通过电话接访共受理88件(次)。目前,市政府办、县委、县政府、县长热线、网信办、人民网交办和来我局上访已办理751件;电话和来我局上访的88件(次)已全部办结。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未严格执行《意识形态会商研判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来抓,要求各下属单位每月上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排查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党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二是设计院进一步加强了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制度学习,重新正视问题,摆正思想,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党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大支部班子成员相互监督,互帮互助学习力度,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整改,防止以后工作述职时再出现效仿或疏漏问题;三是液化气已制订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并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经支委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向局党委上报。
(2)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质安站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截止目前,共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上报意识形态风险点3个,与全体党员签订了党员不信教承诺书;设计院对具体问题自查自纠,对照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并长期坚持;二是液化气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支部每季度定期召开支委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房管所及时排查上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三是执法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
(3)对意识形态领域学习研究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守好意识形态阵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部署,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引导。
(4)意识形态工作档案资料不齐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党委意识形态档案资料与局机关党支部意识形态进行分类整理,在开展日常意识形态工作中,注重档案的收集与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
(5)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不全面、不彻底,不能形成常态化。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通过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综合执法局与设计院党支部已分别上报3个风险点。
(6)对下属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指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局党委已召开半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会。各支部分别汇报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签订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相关规定,做到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二是局机关对接党委书记,完善机关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三是房管所、液化气现已重新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四是设计院重新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由党支部书记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无误,符合单位实际。
(8)阵地管控意识淡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利用“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精神深刻领会,学以致用,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9)宣传阵地存在错误表述。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设计院结合单位实际,重新制定《党支部工作管理制度》,并由党支部书记、局党委会议研究审核,今后意识形态工作制定的相关文件要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审核后,再予以印发;二是液化气召开支委会,结合单位实际,对《党组织生活会制度》进行研究修订完善,重新上墙。
(10)对信息宣传不够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已重新制定并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信息篇目任务,按时进行信息篇目报送,现已下发至各党支部。同时各党支部已设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5.发文审核把关不严,归档管理不规范,存在风险隐患。
(1)发文审核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行收发文工作,对全系统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了公文写作培训,截止目前,督查4次对发文程序和发文稿件进行了重点检查。
(2)保密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印发《关于修订中宁县住建局保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涉密文件资料管理要求管理涉密文件。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1)退休返聘人员薪酬标准失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液化气公司通过召开会议,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要求,对人员工资进行规范管理。
(2)违规接待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将同城接待费退回。
(3)差旅费报销不合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收回多报销差旅费9945元,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按照新修订的制度执行。
7.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漏洞明显。
(1)使用“白条子”支付。
情况说明:局机关2018年8月支付宁夏宝路通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房款700万元、2019年2月支付宁夏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200万元,支付的两笔款项是公租房建设项目资金,宝路通公司和雅泰公司是住建局委托的代建方,所有石空公租房项目建设资金都是以收据方式支付代建方,由代建方具体负责实施,待公租房审计决算后由代建方提供全部工程发票和审计定案报告。
(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补记固定资产;二是液化气公司对2020年3月支付钢瓶检测费2520元的发票已进行补签;三是购置的变频控制柜费用为更换石空保障房立式循环泵费用,按照签约合同条款先付款后发货,因单位法人签订合同,发票随后由供给方补寄,导致遗漏法人签字,现已补签整改完善。签字凭证附后;四是市政管理中心会计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1年6月份整理资产附件,将LED电子屏进行财务账务处理,将相关附件资料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现已建立资产卡片,补提资产折旧费用,已做到账实相符。
(3)油卡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全面清查盘点,油卡由专人负责,按照预付费方式进行账务处理;二是2021年4月已完善油卡管理,已与加油站核对往来账目,完善了相关手续并进行财务账务处理,并定期核对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4)财务手续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上交违规资金账户;二是液化气公司对2020年3月支付钢瓶检测费2520元的发票已进行补签;三是2018年12月支付中宁知远物业公司房屋维修工程合同及验工单据已找回并附后。
(5)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规定将试验费收入账面奖金余额约16万元上交财政账户。
8.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招投标流程把关不严。
(1)合同签订审核及招投标规定不严。(补签服务合同)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学习合同法,严格审核今年及以后实施的老旧小区等项目合同签订。
(2)合同签订审核及招投标规定不严。(合同审核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学习合同法,严格审核今年及以后实施的老旧小区等项目合同签订。
(3)合同签订审核及招投标规定不严。(合同主体资质不符合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河北九易庄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和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已补全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4)合同签订审核及招投标规定不严。(随意变更,增减项目投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在2021年实施的老旧小区及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中,会同设计、管网运营、社区等单位多次现场调查,编制控制价时要求预算员到现场进行勘测,对漏项或不满足实际现场设计的及时调整。
(5)合同签订审核及招投标规定不严。(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变更澄清公告与开标日期间隔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责令三家代理机构作出书面检查;二是2021年我局实施的项目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变更澄清由电子平台自动顺延足够时间。
(6)合同签订审核及招投标规定不严。(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时设置最低限价)
情况说明: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宁建建发〔2017〕33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细则的通知》(宁建规发〔2019〕17号)要求,设置招标控制价下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含7%),因此该项设置符合相关法规。
(7)合同签订审核及招投标规定不严。(邀请招标项目先建设后补邀请招标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1年实施的老旧小区及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以及三级审核制度,控制招标文件质量,避免因招标文件的错误或遗漏造成变更,严格把控招投标活动流程及质量;二是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后院库房食堂工程,设计、监理合同和招标手续已完善,目前正在签订施工合同。
(8)合同签订审核及招投标规定不严。(邀请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评标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以及三级审核制度,控制招标文件质量,避免因招标文件的错误或遗漏造成变更,严格把控招投标活动流程及质量,出现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规定处理,杜绝任何违规行为。
(9)合同签订审核及招投标规定不严。(邀请招标项目同一项目经理同时承担多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对该项目经理进行项目经理证扣分处理。
(10)合同签订审核及招投标规定不严。(邀请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1年实施的老旧小区及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严格要求招标文件中明确行保函、保险等多种形式缴纳。
(11)合同签订审核及招投标规定不严。(邀请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审核把关不严)
情况说明: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宁建建发〔2017〕33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细则的通知》(宁建规发〔2019〕17号)要求,设置招标控制价下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含7%),因此该项设置符合相关法规。
(12)项目资金管理不严。(项目资金支付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以后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照签订合同单位支付工程款;二是履约保证金已不再收取;三是2020年实施的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土石方工程到位资金200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9.机构改革不够彻底,推进职能融合、工作协同有差距。
(1)工作融合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全系统人员的管理,实行打卡考勤管理,并及时通报考勤,周六召开全局工作进展汇报会3次,采取随机点名的方式听取工作进展,同时要求干部职工记录工作日志,分管领导定时批阅,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定期对下属单位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加强监管;我局被县委、县政府抽调出去的人员共计28人,为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加压,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局属各单位严格人员管理,制定人员管理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整合资源,发挥管理效用最大化,确保城乡建设人员力量发挥到最大。
(2)聘用人员队伍庞大。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质安站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因工作需要,单位聘用4名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分工,每名临聘人员都由正式在编人员带领工作,以确保工作质量和连续性;二是执法局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自查,现有临聘人员52人。其中市场服务中心分流人员5人;依据《中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宁党办发[2017]81号)文件要求,按照程序招聘44名协管人员,辅助执法人员开展县城内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2017年第1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临时聘用电工3人,负责全县城路灯维修及养护;三是对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党建、纪检等工作由在编人员负责。
(三)中宁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反馈意见(5个方面21项具体问题)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论证不充分,执行县委决策有差距。
(1)完成县委决策部署有折扣。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亲水街主体道路已完工。
(2)党委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2021年开工项目不需要招标的设计、监理等事宜全部提请党委研究决定后签订合同;
二是加强对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掌握,并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不需要招标的工程、设计、监理、结算等提请党委研究决定。
2.党委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职责缺失。局党委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力,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缺失,存在灯下黑问题。
(1)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力度不强,存在半拉子工程。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中宁黄河体育馆维修改造工作已完成。
(2)补办工程项目前期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已按要求补办施工许可证;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报建手续。
(3)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对办理了施工许可的35个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质量安全监督。一是全面实施巡查、抽查制度,定期开展质量商混企业专项检查、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每月例行质量安全检查、节前质量安全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建筑工地32项,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51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77份,收到回复单128份;二是强化住宅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工作,截止目前,钢筋抽测 45个批次,保温材料3个批次,防水卷材6个批次,砂2个批次,碎石4个批次。
(4)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不办理施工许可或补办施工许可。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已补办,在2021年实施的老旧小区及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中,对已开工的项目积极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办理质量监督,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责令其停工,待按要求办理并报监后方可开工。
(5)补签服务合同。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学习合同法,2021年实施的老旧小区等项目合同签订中,严格审核。
(6)合同审核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学习合同法,严格审核今年及以后实施的老旧小区等项目合同签订。
(7)合同主体资质不符合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河北九易庄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和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已补全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8)随意变更,增减项目投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在2021年实施的老旧小区及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中,会同设计、管网运营单位、社区等多次现场调查,编制控制价要求预算员勘测现场对漏项或不满足实际现场设计的及时调整。
(9)工程项目结算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18年实施的富康东路项目、2019年实施的福惠路、福泽路道路等13个已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2020年实施的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土石方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6月组织定案。
3.执行招投标规定不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不严谨。
(1)招标变更澄清公告与开标日期间隔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责令三家代理机构作出书面检查;二是2021年我局实施的项目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变更澄清由电子平台自动顺延足够时间。
(2)招标时设置最低限价。
情况说明: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宁建建发〔2017〕33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细则的通知》(宁建规发〔2019〕17号)要求,设置招标控制价下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含7%),因此该项设置符合相关法规。
4.邀请招标项目不规范。
(1)先建设后补邀请招标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1年实施的老旧小区及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控制招标文件质量,避免因招标文件的错误或遗漏造成变更,严格把控招投标活动流程及质量。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后院库房食堂工程,目前正在完善邀请招标手续。
(2)评标委员会评标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控制招标文件质量,避免因招标文件的错误或遗漏造成变更,严格把控招投标活动流程及质量,出现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规定处理,杜绝任何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经理同时承担多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对该项目经理进行项目经理证扣分处理。
(4)招标文件设置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1年实施的老旧小区及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严格要求招标文件中明确行保函、保险等多种形式缴纳。
(5)招标文件审核把关不严。
情况说明: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办法》(宁建建发〔2017〕33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细则的通知》(宁建规发〔2019〕17号)要求,设置招标控制价下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下浮7%(含7%),因此该项设置符合相关法规。
5.项目资金管理不严,违规支付项目资金。
(1)资金支付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照签订合同单位支付工程款
(2)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未退还相应利息。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履约保证金已不再收取。
(3)中央资金支付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0年实施的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土石方工程到位资金2000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整改落实既是解决问题、改进提高的过程,也是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过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用好巡察反馈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自觉将整改落实同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大会战”、“四大提升行动”、县“6+9”、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团结带领全局党员干部奋力开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落实长效机制,常抓常管常督,确保整改到位。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整改工作的总结和整改成果的运用,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不科学不健全,存在漏洞或已失效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或重新研究制定,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管权。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在改进工作作风、纠正不良习惯等方面狠下功夫,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55—5021202;邮寄地址: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755100;电子邮箱:znxzjj@163.com。
中共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