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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回访督查情况的通报

稿件来源:中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19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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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0年10月下旬,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组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县人大机关党组、县政协机关党组、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县总工会、工商联、文联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情况开展了回访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紧密结合,坚持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较好的履行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县人大机关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就反馈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到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并再次提出整改要求。县政协机关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县政治协商委员会党组专题听取机关党组关于整改情况的汇报,并明确整改要求。县委政法委重视巡察反馈工作,及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研究制定问题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反馈的4个方面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县委统战部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常务副部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整改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反馈的24个问题全部完成,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党建2项制度。县发展和改革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为主要负责人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问题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县统计局自觉对标对表将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抓落实。涉及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清退违规资金1160元。县总工会深刻剖析反馈问题,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成立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干部职工动员会,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到岗。目前涉及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县工商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清退违规资金5153.50元。县文联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涉及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清退违规资金8000元。
  二、存在问题
  (一)整改措施不具体。部分单位整改措施未注重标本兼治,缺乏针对性,整改方案不具体。县委统战部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不能一一对应。组织举办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培训班,参会人员多为村干部,培训对象不明确。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用中央“以工代赈”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费99675元支付结对帮扶贫困村环境整治、水泥装卸、储藏窖建设方案编制等费用的问题,整改措施与问题不相符,问题未整改。县工商联对“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不够,主题党日会议记录、活动内容不全。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人事档案未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全,党内行文不规范,主题党日开展流于形式的问题未整改。
  (二)持续推动整改不力。部分单位在巡察整改的过程中举一反三做的不够,存在就问题整改问题的情况。县政协机关对协商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目前为止仍有2个调研课题及4个调研报告未全面完成。县委政法委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在喊叫水村开设的积分超市尚未形成有关制度、章程。县委统战部、县发展和改革局针对“八项规定”方面问题整改不彻底,县委统战部归还专项资金97000元,归还率仅为66.4%。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委清退的120元违规资金未交纪委监委违纪资金专户。县工商联对商会监管缺失及参与非法集资问题措施不力、办法不多。县文联对建立县文艺之家工作仍在协调推进中,关于支部班子不健全及未按要求成立协会党支部的问题还在整改中。
  (三)长效机制未形成。部分单位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未建立长效机制,存在边改边犯。县政协机关、县委政法委、县统计局制定的干部管理制度约束性不强,个别干部请假不履行请假手续,且请假干部均未销假问题依然存在。县委政法委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新发现违规报销伙食补助2910元。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县委统战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参会人员为“统战部支部党员”。县工商联党组会长例会会议记录、会务会议记录未分开。县总工会对“工会组织覆盖面、经费审查、工会职能发挥不够,组织生活会不严肃、意识形态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边改边犯。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认识抓整改。党组书记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担当,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扛在肩上,亲自抓落实,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握好讲政治这条“生命线”,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单位要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好各科室承担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切实在督责任、督作风、督进展中提升整体监督实效,继续深化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对照回访督查发现的新问题,再次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整改一项,教育一片”的效果,坚决防止出现边改边犯的“灯下黑”现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台账,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于回访督查反馈之日起1个月内,以正式文件报县委巡察办。
 
 
  中共中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宁县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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