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中宁县委第十八轮巡察情况通报
十四届中宁县委第十八轮巡察情况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3日至5月26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对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业园区党工委、供销社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交通运输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2021年6月19日至20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
县人民法院党组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还存在不足,对意识形态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贯彻执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力度不强,落实高质量司法实践有差距,制度建设滞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县工业园区党工委落实重点工作、提升企业治理能力有差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非公企业党组织监管有缺位,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和各类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县供销社党总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意识不够强,执行财务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安排部署有“时差”,“6+9”重点工作推进缓慢。对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问题盯抓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交通强国和“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指导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不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