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委巡察工作情况通报
中宁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以县委“6+9”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紧盯“关键少数”,创新巡察方式,确保巡察工作的有序开展。2017年以来,已完成十五轮49个乡镇、部门(单位)巡察任务,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18个(共计136个),完成全覆盖任务的80%,发现问题2029个,完成整改1826个,整改完成率为90%。清退违规资金107.32万元,移交问题线索9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督促建立健全制度200余项。2020年,已完成1轮9个单位的巡察任务,第二轮(第十六轮)巡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一、在落实责任上发力,巡察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坚决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市县巡察工作西北片区调研座谈会、全国县级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立足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及时调整巡察监督内容,全面扎实开展政治体检,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为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确保按期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今年共安排3轮巡察,年内至少完成对17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和39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任务,确保2020年年底完成全覆盖任务的90%以上,对村(社区)延伸巡察达到100%。
二、在探索创新上用力,巡察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穿插使用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切实让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感到震慑常在。今年第一轮巡察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县委政法委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175个,移交问题线索2件。2020年第二轮巡察中,县委成立4个巡察组,分别对恩和镇党委、鸣沙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对宁安镇党委、大战场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县自然资源局党委、水务局党委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区市上下联动要求,对卫生健康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对3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
三、在强化监督贯通融合上聚力,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日益显现。严格执行《关于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积极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监督的融合贯通。每轮巡察前向纪委、组织、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单位征求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反映,为巡察工作提供“靶向”。建立完善“纪检+组织+巡察”联合反馈、领导小组提醒约谈、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等制度机制,层层传导责任压力。2020年县委常委会听取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汇报1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2次。协调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联合对2019年巡察的14个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督查2批次,下发通报11期,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21人次。
四、在自身建设上蓄力,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巡察始终。认真落实新提拔和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相关制度,按照一年一抽调的原则在全县抽调干部32名,其中,新提拔干部4名,优秀年轻干部6名,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单位干部22名,按照巡察任务情况分配到各巡察组,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办法》,将巡察培训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结合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有针对性邀请纪委、组织、政法、宣传、党校、农牧等部门单位领导对巡察干部进行全方位培训,选派2名巡察干部到自治区巡视机构“以干代训”,有效提升巡察干部能力素质。严格执行《2020年度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和《2020年度机关事业人员平时考核办法》,抽调人员巡察期间的工作情况,由县委巡察办进行考核。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2018年以来,先后有16名抽调干部被提拔使用,有效发挥巡察“熔炉”作用。不断完善巡视巡察数据管理系统,对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共有“两库”人员88名,完成十四届县委第十四轮、十五轮巡察数据录入上报工作。建立完善《关于村(社区)延伸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形成了以主体框架、协调机制、务实操作、内部管理4大类31项制度、16项工作模板为主要内容的巡察制度体系,为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提供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