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宁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
1月30日,中国共产党中宁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何建勃同志出席全会并讲话,从“深刻把握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自觉”“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任务”“不断强化忠诚于党的政治担当,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三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县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当中的薄弱环节,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对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梁言顺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全会精神,张利同志在中卫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黄宗浩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题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保障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宁落地见效》的工作报告。
县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全体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宗浩主持会议。中卫市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何建勃指出,2022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一以贯之,在正风肃纪反腐上一严到底,推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惩治腐败更加坚决有力;党风政风更加向善向好;保障民生更加务实有效;干部队伍更加担当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何建勃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宁县勇担使命、奋力交出高质量发展崭新答卷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及区、市党委、纪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重大判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着和韧劲,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一线延伸,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贡献中宁力量。
何建勃强调,要深刻把握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自觉。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要深刻认识历史性成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按照党的二十大部署,牢记“三个务必”和“两个永远在路上”,横下一条心,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认清反腐败形势,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准确把握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深刻领会重点任务,巩固从严治党的强劲态势,深入学习领会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自觉对标对表,坚决付诸行动,在新起点上谋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好地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
何建勃强调,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进一步担负起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职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战略定力,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各项事业有力有序推进。要强化政治引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要聚焦“三不腐”一体推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突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何建勃强调,要不断强化忠诚于党的政治担当,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既做抓业务的能手,又做抓党风廉政的帮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履行好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全县上下种好主体责任的“责任田”、形成一级带一级的“责任链”、下好合力推进的“一盘棋”。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派驻部门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全程监督,对苗头性问题主动提醒、信访问题逐一函询、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诫勉,防止“小病成大病、大病入膏肓”,切实发挥“探头”作用。县纪委监委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当好党章党规的“守护者”、政治生态的“维护者”。
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党组织关系在中宁的中央、区属单位 主要负责同志;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委员、监委委员;工业园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