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党的百年奋斗伟力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中宁提供坚强保障
汲取党的百年奋斗伟力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中宁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中宁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黄宗浩
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中国共产党中宁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回顾总结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稍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何建勃同志将围绕“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区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察工作、执纪执法工作在全区名列前茅;在全区率先建成“杞乡清风”智慧监督执纪大数据平台,成功召开全市现场观摩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中梗阻”问题集中整治分别获评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重点调研课题、特色亮点工作良好等次。
(一)深学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县纪委常委会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政治属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先行市,聚焦“三大攻坚战”“三条生命线”“六大重点产业”“四大提升行动”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及时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开展治理环境污染、整治黄河流域“四乱”等监督检查4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140余条,形成监督专报46份,下发《督办提醒函》4份,督促整改问题31个;对压砂地退出和生态修复工作进行专项监督,督促37名公职人员、131名村干部主动退出压砂地1.56万亩,提醒谈话30余人次。加强换届纪律监督,对1960名乡、村换届候选人联审联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6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批评教育1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二)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扎实开展“问题线索清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重复举报治理工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278件,处置问题线索262件,初核了结142件,立案89件,党纪政务处分96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112.4万元。严肃查处“4·08”蓄水池溃口事故、“8·09”建筑安全事故中失职失责问题,重点查处了姚斌、吴波、海玉满等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协同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问责,受理问题线索38件,初核了结32件,组织处理17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着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行稳致远。做深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三会两书两报告”制度,形成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9份,向相关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纪检监察建议书23份,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警示教育大会18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7项,着力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万余人次,组织20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4次,召开1300余名县乡村干部集体谈话会,对104名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打好“预防针”,常敲“警示钟”。
(三)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带社会风气向上向好。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根植于心,严格落实自治区加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组织159名党委(党组)书记召开集体谈心会,提醒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强化廉洁自律。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紧盯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党纪政务处分5人,通报曝光3起4人,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纵深推进基层减负工作,着力解决文风会风不实、督查检查过多、“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全县发文、会议、督查检查考核同比下降36.36%、19.07%、67%,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持续深化巩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大力纠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软、为官不为以及“中梗阻”问题,建立健全履行行政审批、行政给付确认、公共服务等领域工作人员廉情档案1500余份,发放调查问卷5000余份,受理问题线索22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2人。
(四)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紧扣“三个聚焦”开展政治监督,年内完成3个单位常规巡察、2个县直部门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69个,移交问题线索4件,约谈被巡察党组织班子成员36人次,清退资金45.6万余元。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3个,移交问题线索4件。如期完成十四届县委12个乡镇、50个部门(单位)和146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任务。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完善“两报告两反馈两通报”机制,在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反馈巡察情况的同时,以“廉情抄报”的方式向县级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通报,促进县级分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实施“金纪三期巡视巡察信息系统”账号分配、授权、各模块的信息录入和应用工作。积极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与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协作,对十四届县委62个党组织开展回访督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反馈问题2608个,整改率98.2%,促使各单位健全完善制度530余项,构建了巡察整改同向发力、成果共享、左右衔接、上下贯通的监督格局。
(五)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有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制定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方案,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48份,严肃查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2人,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利的监督和制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自治区三个实施办法,细化出台3项配套制度和监督责任清单,建立“一口清”写实档案,全面摸清廉情底数。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397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共处理处分372人次,占比93.7%;第三、第四种形态共处理处分25人,占比6.3%,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5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认真贯彻执行《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对2020年1月以来70名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干部进行回访教育,14名影响期满、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被提拔重用,进一步激励干部攻坚克难、奋发作为。创新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建设“杞乡清风”智慧监督执纪大数据平台,对“可疑人”“可疑事”“可疑钱”进行全网监督,甄别“死亡人员领养老”“开着小车吃低保”等问题300余条,乡镇、部门核查纠正280余条,追缴违纪资金14万余元,有力提升监督质效,破解基层监督难题。
(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对口联系指导乡镇制度,对12个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监管、托管养殖分红兑付等进行专项监督,形成工作专报5期,下发通报3期、督办函95份,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县在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并被《宁夏纪检监察信息》转发。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查处问题线索15件,组织处理32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推动整改问题45个,建立长效机制14项。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督促主责部门自查问题4个,完成整改4个,查办问题线索1件。探索开展6个重点村“三资”提级监督工作,建立完善村“两委”成员廉政档案46份,开展廉政谈话40余人次。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部门(单位)自查项目749个,整改问题1168个。查办问题线索58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7人,组织处理29人。率先在全区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对13个整改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责任约谈20人。对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公职人员、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企业创新建立“四个一批”工作台账,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经验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载。
(七)锻造淬炼纪检监察铁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深化“政治业务能力双提升工程”和“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16次,举办“读书研讨班”4周8次,增强全员培训实效性,选派8名干部到区、市纪委监委以案代训,4名巡察干部参加“以干代训”,全年培训干部100余人次,干部综合能力有效提升。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动办案效能,查办案件56件,立案14件18人,开展督查检查96次。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先后选拔5名80后干部充实到班子中,5名纪检监察组组长内外轮岗交流,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廉政家访、日常走访,出台重大事项报告报备等制度,把“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到实处。
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力量,坚持和运用党的自我革命宝贵经验,扎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必须坚持深刻把握运用党的百年自我革命宝贵经验,深化对“两个革命”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推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用科学思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政治保障作用,推动制度优势更好的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纪检监察工作与干部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区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部分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紧不实;个别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中梗阻”等作风顽疾依然不够彻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三新一高”的理解不够深刻,履职能力不强,开展监督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纪法素质和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五届县委扬帆起航的开局之年,踏上新征程、展现新作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自我革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先行区先行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中宁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推进自我革命,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上来,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国之大者”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和纠正不顾实际盲目举债、违规上马“两高”项目、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违背新发展理念问题。聚焦建设先行区先行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中宁目标,加强对产业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督促“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选举纪律,配合做好党的二十大、自治区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推荐提名考察工作,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二)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始终保持严管严治震慑常在,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持续推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向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产权交易等领域拓展,深化国企、政法、粮食购销等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打击行贿力度,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加强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着力提高治理行贿综合效能。把“三不”一体推进重心落在“治理”上,健全办案和治理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用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深化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切实提高查办案件的联动效应。强化廉政教育,积极推进“杞乡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教育平台优化升级,常态化开展正向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持续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大力推进全社会清廉建设,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亲属作为警示教育重要对象,推动以良好家风滋养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持续向上向善。
(三)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严格执行自治区“八条禁令”,对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长期监督,对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请同志们远离吃风、喝风、玩风,不要在这方面栽跟头!要时刻保持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警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搞“包装式”“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促干部担当作为,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要站稳人民立场,走好群众路线,把正风肃纪反腐的着力点放在促进干部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上,更加突出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向“蝇贪蚁腐”亮剑,坚决斩断伸向民生资金的“黑手”;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村廉通”监督作用,保障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见效。深化重点村提级监督,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约束,加大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着力破解基层监督难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推进“打伞破网”,坚决防止涉黑涉恶“腐伞渎”问题复发。
(四)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格局,更加彰显管党治党利剑作用。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学制定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形效兼顾、巡改并重,画好巡察“时间表”“路线图”。本年度开展3轮巡察,完成6个乡镇、6个部门(单位)的常规巡察。重点查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十四五”规划实施等方面的偏差,有效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充实县委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建立完善巡察情况通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巡察整改公开机制。创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方法路径,使巡察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前后文章”一起做,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五)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体系。坚持守正创新,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在党内监督主导下做实专责监督,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贯通,持续在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和有效性上探索实践,不断完善监督治理机制。积极稳妥完成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廉政教育专项工作。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市、县派驻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调整优化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深入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健全“室组地”联动监督、重案要案联合办理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把监督融入各项治理之中,在权力运行过程中主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防范风险。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旗帜鲜明为受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常态化开展受处理处分干部跟踪回访教育,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六)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锻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持续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打造政治过硬、信念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坚强班子。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研究制定《中共中宁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系统学习并严格执行监察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分级分类深化全员培训,强化纪法训练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应用检举举报平台、智慧监督执纪大数据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推动人工监督与智能监督有效融合,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质效和水平。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压实安全管理责任,依规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拓宽年轻干部成长成才路径,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法规和政策运用水平,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和廉政家访,把日常教育监督贯穿于“八小时”内外,融入到工作和生活,防止权力滥用。及时处置、定期排查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锻造新时代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新征程上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开拓创新、勇毅前行,以伟大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先行市,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