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使命担当 从严监督执纪 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一)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县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关于从严治党、挺纪在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宁县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见》《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等文件,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夯实党风廉政建设政治基础,形成协调各方、总揽全局的强大合力。县委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105次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81项,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研究制定《中宁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确权利边界和工作重点。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一岗双责”责任追究机制,持续开展述责述廉活动,县级领导、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全委会上开展述评,接受监督,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治监督,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政治监督为引领,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打好三大攻坚战、守好“三条生命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及时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开展监督检查4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140余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监督检查5次,监督机关、学校、企业等餐饮场所16处,谈话提醒22人。牵头履行纪律作风建设和巡视巡察以及十八届中央巡视反馈遗留问题专项小组职责,针对巡视组反馈的3类8个问题,分门别类制定方案、科学精准建立台账,细化整改措施40条,召开整改调度会6次、开展督查检查6次,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实落细。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高效查办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9批55件问题线索,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担起监督保障重要职责,重点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春耕备耕、复工复产、惠企政策、六稳六保等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形成监督专报46份,下发《督办提醒函》4份,督促整改问题31个,问责处理130人,通报反面典型问题9起、先进典型11起,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坚持“三不”一体,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惩治腐败。不断拓宽线索来源,规范工作程序,提升案件质量。2016年至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从严监督执纪,共受理来信来访2355件,处置问题线索15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8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441.5万元。制定《做深做实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 推动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工作的实施方案》,连续3年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3800余场次,严格落实“三会两书两报告”,督促指导18个单位党组织召开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处分决定宣布会,5个涉案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教育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认真反思忏悔,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敬畏之心,持续放大“不敢、不能、不想”的叠加效应。
(四)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向好。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党纪条例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规定、考勤考核制度和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三项约束”,督促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落实“五不直接分管”,运用观摩警示、“旁听庭审”、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等方式,持续巩固深化廉洁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通报典型案例7起;对4名工作不在状态、担当意识不强的领导干部提请县委予以免职,对履责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问责89人次。围绕“五个严禁”,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处理1805人,党纪政务处分11人,清退违纪资金358.3万元。组织全县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对标“十种表现”“八个问题”“三种行为”开展自查自纠,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诫勉谈话1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纠治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先后对33家餐馆、娱乐场所进行实地抽查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23类,下发通报3期。坚持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对全县505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并动态管理,全面、细致、准确掌握被监督对象廉政情况。
(五)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年专项治理,组织召开5次工作推进会,聚焦“四个不摘”“四查四补”等政策措施精准监督,坚决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行县、乡纪检监察干部联乡包村监督机制,对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全面摸排起底,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处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诫勉谈话28人。深化运用“村廉通”“廉情诊所”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县“廉情诊所”共接访群众2902人次,督促协调解决问题2415个,移交问题线索10件,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8人,提醒谈话2人;“村廉通”监督收入13458笔71938万元,监督支出20830笔68408万元,有效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办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查处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7人;积极主动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受理政法干警问题线索34件,组织处理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社会风气明显净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六)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发挥利剑作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综合运用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提级巡察、联动巡察等方式,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推动解决问题。建立“纪检+组织+巡察”联合反馈、整改汇报以及集中约谈等机制,形成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综合监督格局。2017年以来,开展常规巡察18轮、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巡察3轮、交叉巡察2轮。实现12个乡镇、50个部门和146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共发现各类问题2587个,整改完成2502个,整改率为96.7%,移交问题线索1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清退资金211万元,建立健全制度677项。
(七)扎实推进改革创新,构建全面规范的纪检监察体制。县委牢牢把握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大局,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准稳妥施工;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扎实做好组建挂牌、人员转隶、财物保障等,切实凝聚起强大的工作合力;县纪委监委因地制宜,全面促进转隶融合和工作衔接,在全县12个乡镇设立派出监察办公室,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监察对象从改革前的6409人增加至8217人,实现了对全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监察“全覆盖”。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要求,向全县47个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8个,配备人员17名。扎实推进“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履职制度体系,制定《中宁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等10项制度以及《关于深化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并严格向市纪委报备。创新开展派驻与巡察干部交叉协作机制,形成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获得中央巡视办的充分肯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查办案件56件,立案14件18人,开展疫情防控、纪律作风等督查检查96次,参加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47次,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加强和改进申诉复查工作,县纪委监委共办理申诉案件4件,变更处理决定2件2人,切实保障受处分党员干部申诉权。
(八)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彰显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紧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扎实开展“三整顿、三提升、一树立”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和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双提升行动,深入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家访、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廉政测试等“八个一”活动,切实校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航向”。不断完善自身权力运行管理和监督制约体系,制定纪委监委工作规则,建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以及常委(委务)会议等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出台《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监督执纪情况报备制度(试行)》,制定考核考勤、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办法。签订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承诺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自我监督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一体化协作区办案模式,深度整合县乡纪委和派驻机构工作力量,全面构建纵向调度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联动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格局。积极推广应用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严格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聘任8名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检查、县委巡察、工作督查,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五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担使命、忠诚履职,战疫情、促脱贫、正风纪、保发展,体制机制逐步理顺,“四风”问题有效遏制,党风政风明显好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巩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政府、政协、法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合力共为,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得益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奋斗。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具体表现为:部分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紧不实。个别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中梗阻”“小鬼难缠”等作风顽疾依然不够彻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高质量发展的理解不够深刻,履职能力不强,开展监督办法不多、效果有限,纪法素质和执纪执法本领有待提高,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二、工作启示
五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扣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在履职担当中学思践悟,在改革创新中融会贯通,推动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发展。结合五年来的工作,我们形成了一些启示,具体表现在“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我们深刻认识和体会到,只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的精神实质,科学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实效,坚守初心使命,坚持知行合一,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才能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行稳致远、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带头践行“两个维护”。我们深刻认识和体会到,只有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任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持之以恒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才能确保中央、区市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三是坚持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定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深刻认识和体会到,只有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把准政治内涵,坚守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改革,做到精准高效履职尽责,科学规范治权用权,客观公正处理问题,推进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才能不断推动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正风肃纪反腐。我们深刻认识和体会到,只有主动适应“时”与“势”的变化,准确把握“稳”和“进”的关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清除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才能最大限度的汇聚民心、凝聚民力。
五是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我们深刻认识和体会到,只有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在深化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意识,在应对复杂环境考验中保持政治定力和斗争精神,在加强实践锻炼中磨砺政治品格和斗争本领,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不断增强专业能力,才能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
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县站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历史进程中乘势而为、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是进一步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关键时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中央、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具体地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政策策略、纪法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能定位、展现担当作为。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区市县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保障。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在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上展现新作为、体现新担当。深刻领悟反腐败斗争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战略考量,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等领域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应急管理、公共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政治与经济交织问题。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六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深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官商勾结、特权牟利、违规招投标等问题。持续强化不想腐的自觉,有效运用各类廉政警示教育场所,积极搭建线上线下宣传教育平台,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三会两书两报告”,常态化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警示教育,用“案中人”唤醒“梦中人”。
(六)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在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上展现新作为、体现新担当。坚持把纪检监察机关协助职责融入全县工作大局,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体推动“四责协同”。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自治区《实施办法》及我县“一把手”监督“三个清单”,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难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落实容错纠错办法,及时纠错、坚决容错、精准规范问责,有效防止问责泛化。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厉打击诬告陷害等恶意举报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七)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在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上展现新作为、体现新担当。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推动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发挥系统优势,凝聚工作合力。严格执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提名考察等制度,不断健全“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制度,着力构建信息共享、线索互通、办案互助的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推动监察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有效衔接。深化特约监察员制度,丰富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自我监督质效。
(八)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上展现新作为、体现新担当。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以政治培训为引领,以业务培训为重点,深化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岗位练兵”,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持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拓展纪检监察系统内外交流渠道,激活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动力源”。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查找弱项、补齐短板,持续整治“灯下黑”,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办案和请托违规办事等违纪违法行为,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