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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心 砥砺奋进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宁县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9日)
稿件来源:中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5-28 1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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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浩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任务。稍后,县委书记陈宏同志将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区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察工作、执纪执法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区名列前茅;“村廉通”“廉情诊所”监督机制被自治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宣传推广;“两库两带六统一”延伸巡察工作法获评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特色亮点工作优秀等次。

(一)做好“政治监督”答卷,“两个维护”立场更加坚定。

学思践悟,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旗帜鲜明,切实保障政令畅通。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区市县党委、纪委全会精神以及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跟进监督、实时监督、有效监督,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40余条。着力抓好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合村并居等监督检查,处置人防系统问题线索1件,诫勉谈话1人,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15.5万元;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6件,组织处理4人。

精准监督,着力服务疫情防控。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担起监督保障重要职责,及时畅通举报渠道,全程跟进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春耕备耕、复工复产、惠企政策、六稳六保等专项监督检查,形成监督专报46份,下发《督办提醒函》4份,督促整改问题31个,问责处理130人,通报反面典型问题9起、先进典型11起,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做好“专项工作”答卷,保障全面小康更加有力。

铁纪清风护航脱贫攻坚。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召开5次工作推进会,推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扎实开展“四查四补”工作,有力保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行县、乡纪检监察干部联乡包村监督工作,对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开展全面起底,共起底摸排线索136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矢志不移维护群众利益。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处理涉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诫勉谈话28人。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结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人,查处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7人,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做好“作风建设”答卷,正风肃纪力度更加强化。

作风建设成果扎实有效。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市县相关规定,紧盯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开展“节约粮食、反对餐饮浪费”专项监督检查5次,监督机关、学校、企业等餐饮场所21处,开展提醒谈话22人,狠刹了餐饮浪费歪风。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有力。坚决纠治贯彻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低级红”“高级黑”问题,紧盯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40项正负面清单、29条措施明确的硬杠杆、硬指标,强化自治区“30条”、市委“9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形式主义问题5起,问责处理12人。

(四)做好“察改结合”答卷,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察。完成19个乡镇、部门(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的常规巡察,对宁安镇、大战场镇2个乡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3个部门党委开展项目工程建设专项巡察,对卫生、教育系统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39个,发现问题734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

瞄准靶心紧盯巡察整改。制定加强巡察整改的工作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责任人20余人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对县委前十五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访督查8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公车领域、“三资”管理、低保救助等方面专项清理4次。2017年以来反馈的2186个问题,整改完成2077个,整改完成率为95%,清退资金166.92万元,移交问题线索105件,立案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诫勉谈话35人。

 

(五)做好“监督协助”答卷,“两个责任”落实更加到位。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制定下发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督促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39份,严明履责路径。严格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责述廉办法》,组织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查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问题3起,对3个党组织进行组织处理,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常态长效推进日常监督。坚持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完善全县446名副科级以上和3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面、细致、准确掌握被监督对象廉政情况。把监督融入日常工作,约谈党员领导干部38人次,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549人次、607个党组织。牢固树立治病救人、标本兼治的理念,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71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05人次,第二种形态75人次,第三种形态23人次,第四种形态9人次,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组织对2019年以来受处分的120名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2019年以来受处分和问责的52名领导干部开展集中教育谈话,帮助卸下思想包袱,真正践行治病救人、关心爱护的执纪执法方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及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有关要求,向县委推荐提拔重用9名党的十九大以来受处理处分干部,对受到诬告、错告等不实举报的11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

(六)做好“体制改革”答卷,监督体系机制更加完善。

派驻机构工作不断加强。向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成立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5个,配备人员15名。建立健全规范派驻机构履职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中宁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等11项制度,创新开展派驻与巡察干部交叉协作机制,形成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获得中央巡视办的充分肯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查办案件线索33个,办结33个,立案34人。开展疫情防控、纪律作风督查检查45次,参加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30次,参加党委(党组)会议33次,发现和指出问题48个,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执纪执法机制不断完善。扎实推进“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出台《中宁县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双专班制度》等5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交叉检查、联合办信办案、定期例会交流、调研总结4项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废除制度22项,修订制度31项,新立制度40项,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和改进申诉复查工作,县纪委监委共办理申诉案件4件,变更处理决定22人,切实保障受处分党员干部申诉权,有力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权威性。

(七)做好“三不一体”答卷,反腐倡廉动力更加强劲。

突出重点精准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存量、最果断的措施遏制增量。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75件,办结321件;处置线索504件,初核了结401件,立案1071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2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146.5万元。对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吴建华行贿案如期办结,将涉嫌犯罪问题及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吴建华被中宁县人民法院以行贿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5年。

综合施策深化标本兼治。制定出台做深做实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层层组织集中观看《染黑的权力》《镜鉴》等廉政警示教育片1300余场次,对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廉政考试9104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敬畏之心,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健全机制提升治理效能。认真落实县委深化基层治理“1+6”方案,推动“村廉通”“廉情诊所”监督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全县“廉情诊所”共接访群众1084人次,协调解决问题1017个,移交问题线索8个,问责处理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村廉通”发送信息15959条,监督收入34842.5亿元,监督支出67611.8亿元,有效提升了基层监督治理效能。

(八)做好“队伍建设”答卷,政治本领提升更加显著。

坚持不懈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持续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始终在践行“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构建“书记抓、抓书记”责任机制,压实“抓班子、带队伍”责任链条,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公布机制,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

多措并举打造过硬队伍。紧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持续抓好干部全员培训,47名干部参加区市业务培训班,53名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开展的在线培训年中测试。选派5名干部到区、市纪委监委以案代训,3名巡察干部参加“以干代训”,受到区市纪委监委及自治区党委巡视办通报表扬。深入推进一体化协作区办案模式,深度整合县乡纪委和派驻机构工作力量,全面构建纵向调度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联动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格局。积极推广部署应用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聘任来自各行各业的特约监察员8名,参与监督检查、县委巡察、工作督查,列席中宁县2020年度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会议、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推进会等重要会议,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感受到,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准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必须坚持党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定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政治品格。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与区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有的党组织对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存在主体责任“缺位”“错位”的现象;干部作风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作风不严不实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不够充分;纪检监察工作中,重案件办理、轻监督检查的问题依然存在;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意识还不够强。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思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

 

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的重大方针、重大战略、重大举措,系统擘画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安排部署。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我县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贯通学习领会,一体推进落实,努力开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启航之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安排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紧扣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为“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保持政治坚定、头脑清醒,判明大势、把握大局、抓住大事,在新时代历史方位中坚守职责定位,进一步深化对高质量发展的认识理解,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精准有效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基本职能职责,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在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上持续用力。系统深入、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筑牢“两个维护”的政治根基、思想根基。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十四五”规划实施、“三个大会战”、乡村振兴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1234567”战略构想、“打造全国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县”“6+9”等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对担当尽责、积极作为的激励保护,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严肃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以严明纪律和优良作风保障“十四五”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诬告陷害等干扰换届行为,推动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在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持续用力。坚持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执纪执法有效贯通、治标治本统筹融合,突出惩治重点,探索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十四五”规划建设和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财政金融投资富集的领域和环节,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坚决查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问题。深入开展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解决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出借资质等行业乱象,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深化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完善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丰富廉政警示教育载体,争取建设廉政教育基地,深化“廉洁从政警示日”和“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不断强化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三)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在推动作风不断向好上持续用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贯彻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把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长期监督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大力纠治浪费国家资财行为,带动全社会弘扬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持续深化“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大力纠治“中梗阻”、“小鬼难缠”、慵懒散浮拖等突出问题,推动各级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四)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在着力维护群众利益上持续用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加强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持续巩固拓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推动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维护脱贫攻坚胜利的政治效果。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有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用好“村廉通”“廉情诊所”等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对村级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履职、公正办事。

(五)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新格局,在深化政治巡察上持续用力。不断深化对政治巡察内涵要求的理解把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统筹衔接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开展1轮常规巡察,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进一步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作用,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六)坚持把监督专责履行到位,在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上持续用力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发挥专责监督推动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进一步严明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内谈话制度、改进述责述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经常教育提醒,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查处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价科学性、精准度,抓深抓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党员干部习惯在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取得进步。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常态化做好受处分处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上持续用力。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强化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县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完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制度和具体办法,完善派驻机构分片协作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认真落实《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实施办法(试行)》,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上下联动,整合监督力量、丰富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式,形成工作合力,更加精准有效发现问题。

(八)坚持高素质专业化标准,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干部队伍上持续用力。持续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坚定制度自信、维护执行制度,做从严执行制度的表率。以创建模范机关为载体和抓手,深入实施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切实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硬能力。始终坚持在县委领导下统筹使用纪检监察干部,畅通内外交流渠道,配优配强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事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注重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关怀激励,让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培养锻造干部的“熔炉”。自觉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以严密监督约束防治“灯下黑”,锻造铁一般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纪检监察工作承载着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真抓实干、砥砺奋进、锐意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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