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中宁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4日)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正确指引下,县委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政治定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上率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迈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区、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1),坚决落实“两个维护”(2),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全面发挥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用,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县委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召开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领导干部大会,举办“杞乡发展论坛”和各类专题培训班,编排和巡演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文艺节目,组织县处级领导下基层宣讲等,切实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带动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的能力和水平。旗帜鲜明落实“两个维护”。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对实施“三大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推动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加强监督检查,对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领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现问题的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明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向区、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报告工作,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整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按照县委安排部署,扎实履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监督责任,及时成立纪律作风建设和巡视巡察以及十八届中央巡视反馈遗留问题2个专项小组,针对巡视组反馈的3类8个问题,分门别类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制定整改措施40条,先后6次召开整改调度会、6次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39条,长期坚持34条,整改率98%。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办理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9批55件问题线索,给予党纪处分24人,55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
(二)扎实推进改革创新,构建全面规范的监督监察体制。蹄疾步稳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县委牢牢把握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精细稳妥组织施工;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扎实做好组建挂牌、人员转隶、财物保障等,切实凝聚起强大的工作合力;县纪委因地制宜,全面促进转隶融合和工作衔接,制定监委工作流程,并在全县12个乡镇设立派出监察办公室,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改革后监察对象总数为8217人,较改革前增加了6409人,实现了对全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监察“全覆盖”。持续深化县委巡察。优化顶层设计,从机构编制上单独设立县委巡察办公室,突出政治巡察,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巡察和巡察工作协作配合“2个意见”以及巡察领导小组和巡察组“2个工作规则”,出台选拔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培养锻炼实施办法,建立协调联动、常专结合、底稿备案、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为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奠定了基础。2018年,共完成了5轮14个部门(单位)的常规政治巡察和3轮34个贫困村的扶贫专项巡察任务。十四届县委以来,已完成29个乡镇、部门(单位)的巡察工作,达到“全覆盖”任务的52.7%。
(三)深化运用“四种形态”(3),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强化宣传教育和约束管理。坚持廉洁教育为先,把监督检查、规范约束作为关键,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党章、条例等党纪党规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研究出台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规定、考勤考核制度和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三项约束”,运用观摩警示、“旁听庭审”、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等多种方式,持续巩固深化廉洁教育成果。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围绕“5个严禁”(4)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5份,清退办公用房15161.72㎡,收缴违纪资金211.46万元,提醒谈话1781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11人,处分16人,严肃查处了县林业局下属3个林场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收缴违纪资金48.6万元。严肃纠治“四风”问题。组织全县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对标“十种表现”(5)“八个问题”(6)“三种行为”(7),开展自查自纠,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的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诫勉谈话1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保持监督不松劲、问责不手软,坚决纠治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先后督查机关单位、餐厅商场等99家,发现问题23类,下发通报3期,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
(四)深化责任落实机制,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县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坚强的示范表率作用,先后21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33项,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统揽制定《中宁县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中宁县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牢牢坚守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制度,全县所有党委(党组)、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落实“签字背书”要求,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180余份。实行党委(党组)班子定期报告工作和班子成员履责纪实管理制度,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三述三评三公开”(8)大会,对6名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开述评,反馈意见建议36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实行平时检查、重点抽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办法,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履责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先后开展3轮专项检查和半年、年终督查,共发现问题9类37个,通报单位43个,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3份。
(五)聚焦群众关心关切,把惩腐治乱向基层延伸。“零容忍”惩治腐败。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建立县、乡纪检监察一体化协作机制,不断拓宽线索来源,规范工作程序,绘制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及监督管理等重要环节“流程图”,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2018年,共受理来信来访375件,处置线索288件,初核了结199件,立案10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3人,其中科级干部33人、一般工作人员35人、农村党员干部7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启动实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年专项治理,全县12个乡镇132个行政村建立“廉情诊所”监督机制(9),不断深化“村廉通”,有效监督农村党员干部纪律作风,使村级财务管理更加阳光、透明。紧盯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立案13件,处分23人,通报典型案例11起,清退违规低保对象757户、1012人,其中清退村干部亲属41户、42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搭建信访举报、走访排查、信息共享、线索互送的监督链条,对2016-2018年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3件,截至目前均已办结;针对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移交问题,责任约谈14人、诫勉谈话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通报批评1人。
(六)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彰显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扎实开展“三整顿、三提升、一树立”(10)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家访、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廉政测试等“八个一”活动(11),深化委机关主要领导“廉政谈话”、班子成员“提醒谈话”和室主任“谈心谈话”制度,切实校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航向”,更加坚定“四个自信”。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突出监督向内、自我约束,制定纪委监委《工作规则》,建立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以及常委(委务)会议等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和涉案款物处置的日常监督管理,设立违纪违法资金收缴专门账户,在全区率先出台《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监督执纪情况报备制度(试行)》,制定考核考勤、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办法,签订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承诺书,形成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自我监督的长效机制。
一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复杂,部分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措施办法不多,持续加压不够,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薄弱,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些干部能力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把握运用政策能力亟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县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区、市、县党委、纪委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监督监察体系,努力推动中宁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我县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中既要准确把握形势,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又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激发内生动力,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上下功夫,提高监督质量特别是日常监督实效,提高纪法贯通能力,提高审查调查精准性,努力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有所突破。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坚持边实践边学习,进一步深化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内涵,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抓,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巡察机构的廉洁教育和政治监督作用,重点查纠学习贯彻不系统、不深入,挂在嘴上、浮在表面、停在浅层次等问题,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问责追责,推动教育成果真正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行职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践行“四个意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对实施“三大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落实“一带两廊”布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空喊口号、作秀造势,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充分运用纪律监督、作风监督、巡察监督和考核督查的作用,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干部考核考察、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党内政治生态研判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抓大不放小,既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又紧盯关键岗位,全要素运用12类调查措施,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规范制定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流程,推动乡镇监察水平有质的提升。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推动县委巡察向纵深发展。落实“六围绕一加强”(12)“五个持续”(13)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科学谋划2019年巡察计划,做到常规政治巡察不放松,扶贫专项巡察不跑空,站稳政治立场,重点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检查违反党的“六项纪律”(14)、搞“七个有之”(15)等问题,提高巡察线索移送水平,扎实开展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边改边犯或对抗整改的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巡察监督的政治性、严肃性。
强化工作领导。持续推动“三转”,严格落实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深化乡镇纪委书记单列考核,加大乡镇纪检干部选调、交流力度,切实增强“内在监督”“纵向提升”的作用,使全面从严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按照自治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部署,完成中宁县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效能,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四)突出监督政治属性,推进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完善“两个责任”落实机制,深化廉情抄告、述责述廉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目标,细化“两个责任”落实任务,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用好问责利器,提高问责的针对性、规范性、实效性,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
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深化抓早抓小的监督定位,用足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举措,健全完善政治生态状况定期研判和报告机制,全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使监督更加精准、具体。
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扎实开展“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着力解决干部作风和能力素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跟踪教育回访,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形成良好氛围。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力度,对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从严查处、顶格处理,对问题严重或频发的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促进规范约束、化风成俗。
(五)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定《中宁县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反腐败案件查办工作,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突出反腐败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
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一案一总结,突出问题导向,补齐制度漏洞,消除监管盲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同时,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警、以案促改的政治功能,不断深化廉洁从政从业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道德操守教育,持续淬炼党性,筑牢思想防线。加快推进乡(镇)纪委谈话室建设,配齐配全各类谈话硬件设施,牢牢守住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安全底线。
(六)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保持3年专项整治目标不变、节奏不乱、力度不减,进一步细化明确2019年工作任务,把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坚决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精准有力的纪律保障护航脱贫攻坚重大任务有序推进。
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以维护和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针对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查处力度,实行提级办理、部门协同、直查直纠、优先调查等,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公开曝光,确保民生领域健康发展、风清气正。
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成立县纪委监委专案组,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和领导联点包案机制,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
(七)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对党忠诚、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工程,把对党忠诚、敢于动真碰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评价考核的第一标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纪法双修、纪法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实施“三强九严”工程,持续压实机关党建责任,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为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严格内部监督管理。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控监管机制,严格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决定等各个环节的审批权限和请示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补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防止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等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现象,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让我们站在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新的历史起点上,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振奋精神,永远保持坚韧和执着,继续发扬对党忠诚、不忘初心的优良传统,扎实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名 词 解 释
1.“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形态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形态是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4.“五个严禁”: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公款送礼、严禁外出公款旅游、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5.“十种表现”:贯彻落实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仅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个别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调查研究方面,有的单位搞形式、走过场,像打造旅游线路一样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无论什么调研主题,去的是同一条路线、访的是同一批对象、听的是同一套说辞,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服务群众方面,有的单位表面上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将过去的“管卡压”变成了现在的“推绕拖”;有的政务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有的政府网站更新的内容主要是领导活动,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几乎成为僵尸栏目。项目建设方面,一些地方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而不考虑客观实际,“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奖状一屋子,工作还是老样子”。召开会议方面,一些地方无论什么会议都要层层重复开,一个接一个,检查评比走马灯,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落实。改进文风方面,有的地方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内容不是来自调查研究,而是源自抄袭拼凑。责任担当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工作实效方面,有的地方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都放在“材料美化”上,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材料出政绩”。履行职责方面,有的部门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将责任下移,试图让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免责单”。对待问题方面,有的党员干部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甚至在组织向其了解情况时仍不说真话。
6.“八个问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的作风问题、脱贫攻坚中的作风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风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风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的作风问题、文电会议中的作风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作风问题、其他作风问题。
7.“三种行为”: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8:“三述三评三公开”:“三述”即述职、述责、述廉;“三评”即个人自评、干部测评、委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评议;“三公开”即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公开、民主测评结果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公开。
9:“廉情诊所”监督机制:指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压紧压实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全县村一级探索建立“廉情诊所”,由乡(镇)纪委书记担任“诊所”主任,村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担任“诊所”副主任,驻村工作队员、村监会成员等为“诊所”成员,通过坐诊、巡诊、看诊、问诊、会诊“五诊”联动和蓝、橙、红“三色”警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强化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10.“三整顿、三提升、一树立”:整顿思想、提升站位,整顿纪律、提升形象,整顿作风、提升效能,树立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11.“八个一”活动: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上好一堂专题党课,开展一次专题讨论,进行一次廉政家访,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定一份文件,建立一套长效机制。
12.“六围绕一加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情况,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加强对上届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13.“五个持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4.“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5.“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