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沙坡头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宣教政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此外,设有廉政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直属事业单位。设有沙坡头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5个。
办公室(宣教政研室):负责综合、分析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有关文件文稿起草、公文处理、信息综合、档案管理和议案、建议、提案处理等工作;负责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会、妇联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与管理工作等;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职务犯罪预防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综合协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基层侵害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等。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处置及纪律审查等工作。
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负责干部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统一受理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承担反腐败案件查处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负责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及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的受理处置工作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沙坡头区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上级决定命令,廉洁从政从业、秉公用权,坚守道德操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对监督发现的问题采取谈话函询、实施问责、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通报曝光、记入干部廉政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置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及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报批、备案或者征求意见的案件等。
廉政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沙坡头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等,承办沙坡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