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虚报套取农业补贴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区直各部门(单位)、群团工作委员会党组织:
为进一步严明党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区一起虚报套取农业补贴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05年至2008年,迎水桥镇码头村党支部副书记廉平香在上报农业补贴面积时,将码头村6队机动田13.6亩及黑林村村民贺占彪果园16.97亩填报在自己名下,四年共套取国家农业补贴4548.816元。2008年8月廉平香将套取资金中的3460元退还给码头村村集体账户。2009年、2010年,廉平香将黑林村村民贺占彪果园面积9.57亩填报在自己名下,两年共套取国家农业补贴1375.209元。2011年至2019年,廉平香将黑林村村民贺占彪果园面积16.97亩填报在自己名下,九年共套取国家农业补贴12439.01元。综上,廉平香利用职务之便,共虚报套取国家农业补贴14903元,全部归个人使用。2020年10月,廉平香被沙坡头区纪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起案例暴露出个别村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惠农政策中,纪律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不强;乡镇党委政府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管不到位,对所辖行政村上报申请享受农业补贴是否符合政策标准未能严格审核,疏于管理。虚报套取农业补贴问题的发生,影响了国家惠农资金的发放,破坏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形象。
各乡镇党委、纪委要切实担负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严格把关审核,严防虚报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等违纪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警示教育,让基层党员干部做到守纪律、知敬畏、明底线、存戒惧,做到廉洁自律、履职尽责。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国家惠农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谨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区纪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党纪法规,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国家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再监督,对侵占挪用、虚报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等行为,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形成持续震慑,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坚持通报制度,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