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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稿件来源:沙坡头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0-26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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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6 11:35:00

  为进一步严明党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区三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沙坡头区永康镇达茂村党支部书记刘兴生帮扶工作失职失责案例。刘兴生在帮扶建档立卡户马敦文的过程中,对“雨露计划”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导致马敦文的女儿在2016年秋季、2017年春季、2017年秋季、2018年春季4学期未享受到“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共计6000元。2020年6月,刘兴生被沙坡头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沙坡头区水务局南山台电灌站职工黄开荣帮扶工作失职失责案例。黄开荣在帮扶建档立卡户田喜梅的过程中,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在2016年至2017年申报“雨露计划”时,黄开荣只是电话通知或入户时告知田喜梅,之后未再跟进申报情况,致使田喜梅的儿子2016年秋季学期、2017年春季及秋季学期未享受到“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共计4500元。2020年6月,黄开荣被沙坡头区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三、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干部吴天保帮扶工作失职失责案例。吴天保在帮扶建档立卡户王克瑞、王合兵过程中,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2017年秋季前未向王克瑞、王合兵两家宣传“雨露计划”政策,致使二人的女儿均未享受到2016年秋季学期和2017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各3000元;2019年秋季学期未能享受到“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500元。2020年6月,吴天保被沙坡头区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这三起典型案例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区一些帮扶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中央脱贫攻坚政策精神置若罔闻,中央和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的一些扶贫政策在我区帮扶户中还未落实到位,在“最后一公里”的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各级党政机关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广大帮扶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始终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精神的自觉性,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以及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零容忍”、严惩处,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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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沙坡头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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