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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依法治市工作自查报告

稿件来源:中卫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3-31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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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09:12:00
  关于市纪委监委机关年依法治市工作自查报告
  2019年,市纪委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坚守初心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稳妥扎实有效,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一、2019年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党纪法规培训,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制定加强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把纪律教育、法治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计划,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调训24批123人次,集中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66次3625人次,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实现培训全覆盖,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明显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
  (二)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巩固深化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长期任务,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起,问责处理5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0起。在主题教育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从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党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加强对自治区为基层减负“30条”措施、市委“9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8起,问责处理22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0起。扎实开展“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聚焦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16个方面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问责处理3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6起,促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转变。
  (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4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4起。充分发挥“村廉通”和“廉情诊所”监督机制作用,全市所有行政村均建立了“村廉通”监督机制,监督村级资金23968笔12.21亿元,切实把“村廉通”打造成治理农村“微腐败”的监督“利器”;全市445个村建立“廉情诊所”监督机制,立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督促职能部门为群众解决问题4738个,移交问题线索44件,问责处理43人,激活管党治党神经末梢,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建立“专人管理线索、专门建立台账、专班统一指挥、专案组集中查处、专题会议研究、专项督导检查”的“六专”工作机制。助力扫黑除恶,聚力“打伞破网”,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4件,立案查处115人(处级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5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积极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交办的240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反馈的7个问题全部整改。牵头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主题教育中牵头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分类确定扶贫、教育、卫生等12个领域的整治重点,下发《履责提醒建议函》17份,督促主责部门全面排查、分类施策、上下联动,督促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317个,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1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0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61起。
  (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委的领导,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纳入监督范围。制定《中卫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监察调查处置程序,促进“纪法衔接”,推动“法法衔接”。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市、县(区)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现市、县(区)派驻监督全覆盖。建立派驻机构定期报告工作、述职述责述廉制度,强化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坚持安全文明办案。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审查调查工作程序,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审查调查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建成规范化谈话区,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五)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以精准问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责任,不断深化“4+6”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机制和廉情抄告、回告、述责述廉等制度,强化对“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全年共向县(区)和市直部门党组织制发《廉情函告书》74份,向分管市领导制发《廉情抄告书》27份。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2名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倒逼责任落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稳妥运用“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2031人次,其中: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五谈两会一报告”机制,开展谈话提醒1602人次,占78.88%;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328人次,占16.15%;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62人次,占3.0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39人次,占1.92%。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9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对回访教育中发现的7名实绩突出的受处分干部,建议市委提拔重用。精准问责、关怀鼓励,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登载。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突出惩治震慑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585件,处置问题线索1679件,了结1029件,立案审查调查53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7人,其中处级16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强化警示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编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和《忏悔录》,召开全市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机考制度,对652名新任职领导干部及晋升职级干部进行了考试。增强制度约束力。做好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形成《马荣富涉黑案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剖析报告》和《马正山涉恶案及涉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剖析报告》,向涉案县(区)、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1份,督促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深化以案促改。
  一年来,市纪委监委机关依法治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教育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依法治理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还不强。
  二、2020年工作思路
  一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持续防止“灯下黑”。严禁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行为,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二是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管出习惯化风成俗。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长期任务,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强化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责任担当。巩固拓展“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成效,保持常抓态势,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不断向好。
  三是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深化“4+6”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机制,履行纪委监委监督专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制约监督。
  四是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进一步发挥标本兼治功效。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顺应民心民意、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和家风建设,营造崇德尚廉的社会风尚。
  五是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释放体制机制活力。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着力把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中共中卫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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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卫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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