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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稿件来源:中卫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17-10-29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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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9 10:17:00

  2004年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地级中卫市等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中卫县调整为中卫市。经自治区党委研究,成立了中共中卫市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4月28日中共中卫市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5月27日,召开第一次全会,选举刘春增为中共中卫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张武、李建华为副书记。

  2005年5月,中共中卫市第一次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中卫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刘春增任书记,张武任副书记,李建华任副书记,张武同时兼任市监察局局长。中共中卫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卫市监察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挂纠风办和投诉中心的牌子)、信访室(挂举报中心牌子)、案件审理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挂政研教育室牌子)。

  2006年12月,中共中卫市第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任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书记1人,副书记3人,常务委员5人,委员25人,刘春增任书记,张武继续任市纪委副书记,李建华、柯义虎任副书记,张武同时任市监察局局长。

  同年成立1个纪检组和6个联合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纪检组组长为副处级领导职务。

  2007年9月,经调整,马平安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1年3月,经调整,付成林任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同年12月,中共中卫市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中卫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班子设书记1人(由市委常委担任),副书记3人(1人兼任市监察局局长),常务委员5人(1人兼任市监察局副局长),委员29人。罗成虎任市纪委书记、付成林、王福生、李增祥任市纪委副书记。付成林同时兼任市监察局局长。机关内设6个职能室,即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挂纠风办和投诉中心牌子)、信访室(挂举报中心牌子)、案件审理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派驻纪检组监察室9个。

  2012年,组建沙坡头区纪工委(监察局),市纪委(监察局)划转人员编制1个。

  2013年,增设“宣传教育室”正科级内设机构,挂政策研究室牌子,增加行政编制1名,增加宣传教育室主任1名(正科级)。

  2014年3月,经调整,刘明生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同年7月,经调整,韩秉文任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9月,根据中央、自治区纪委“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优化职能配置,理顺内部职责,调整中卫市纪委(监察局)内设7个职能室变更为: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挂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案件监督管理室(挂信访室牌子)、案件审理室、宣传教育和政策研究室。

  2015年9月,经市编制委员会2015年第2次会议研究审定,市纪检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案件监督管理室(挂信访室牌子)”分设为“案件监督管理室”和“信访室”。

  同年11月,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在地级市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通知》,以及经市编委研究、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市纪检委(监察局)设置正科级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2016年7月,经调整,吴永峰任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同年12月30日,经中共中卫市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中卫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纪委委员29人。纪委领导班子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常务委员5人。刘明生任纪委书记,吴永峰、金忱、张春枫任副书记,其中,吴永峰继续兼任市监察局局长。委机关内设10个职能室,即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教育和政策研究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廉政教育和信息中心,派驻纪检组12个。

  2017年12月,经调整,盛建宁任市纪委副书记。

  2018年1月,市、县(区)两级监委全部组建挂牌成立,与纪委合署办公依法履职。市监委班子成员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5名。刘明生任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盛建宁、金忱、张春枫任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2室1中心,即办公室、宣传教育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执纪监督室、第二执纪监督室、第三执纪监督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廉政教育和信息中心。县(区)纪委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向基层延伸,全市40个乡镇和1个街道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

  2019年,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纪委监委职责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办〔2019〕52号),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纪委监委职责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卫编办发〔2019〕16号),市纪委监委职责机构进行了调整:一是市纪委设副书记3名,为正处级。二是将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三执纪监督室更名为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三是将市纪委监委第一、第二审查调查室更名为第四、第五审查调查室。

  2020年3月,经调整,周自军任市纪委副书记,提名市监委副主任人选。

  2020年10月,经调整,刘凯华任中卫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2021年8月,经调整,拓晓明任中卫市纪委副书记,提名市监委副主任人选。

  2021年11月,设立派驻机构联络办公室,与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合署运行。

  2021年12月,中共中卫市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中卫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纪委委员29人。市纪委领导班子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常务委员9人。刘凯华任市纪委书记,杨智龙、周自军、拓晓明任市纪委副书记。杨智龙提名市监委副主任人选。

【编辑】:马杰
【来源】:中卫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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