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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稿件来源:中共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党组 发布时间: 2021-05-07 08: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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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教体局党组问题反馈会召开以来,教体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突出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措施,逐个狠抓整改,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领导,直面问题明责任 

  (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一是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学校校(园)长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广泛征求意见,立足教育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紧扣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讨论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坚持举一反三,逐条审查整改措施,切实增强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规定时间节点和工作程序向县委巡察办报送整改工作方案。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查指导及成效评估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建立监督机制,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广泛听取和采纳群众合理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问责机制,对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任务不具体、不能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没有成效的,配合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执纪。 

  (三)强化督促指导,有序推进整改。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部署整改任务,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分解整改责任,做到问题有清单、整改有计划、推进有措施、完成有时限、落实有责任,着力解决教育站位不高、争先意识不强、师德师风不良、廉洁意识不强、办学行为不规范、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细落实。局巡改办每周梳理汇总整改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中期推进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报告,精心部署巡察整改销号工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四)注重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眼教育系统全局,针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建机制、保长效。进一步完善项目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招生考试、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制度,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推动改革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起来,健全制度体系,规范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做到既有“改”的举措,又有“立”的机制。 

  二、狠抓整改促落实,解决问题显成效 

  (一)已完成整改问题及成效 

  1.师资调配不均衡的问题。(巡察反馈第2个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 

  针对临聘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春季开学后,教体局责成各学校对校聘代课教师进行了清理整顿、备案登记,摸排出全县校聘代课教师832名(有教师资格证者431名)。要求超编学校采取稳妥措施,全部清理校聘教师,缺编学校的校聘教师,限定两年期限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辞退。截止目前,全县清退解聘校聘代课教师229名,不仅有力整合了教师资源,同时每年减少人员务工费用近500万元,提高了学校经费利用效率。 

  针对师资调配不均衡的问题。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分两个阶段解决问题。第一阶段,推进超编学校教师分流到缺编学校试点工作,春季开学,从海城学区、西安中学等8所超编学校,调整112名教师补充到海原二小、关桥中学等缺编学校,为超编学校“消肿”,解决了缺编学校教师短缺问题。第二阶段,协调县委编办,统筹强化教师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中共海原县委办公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海党办综〔2019〕2号)文件要求,严把教师调动关口,动员局机关冗员到一线任教,严格教师借调管理,杜绝教师随便借调现象发生。 

  2.绩效工资考核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巡察反馈第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制定印发了《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所属事业单位 (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实施意见》,责成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并报教体局备案后严格执行。春季开学后,按照人社局《关于核定教育系统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精神,计提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到各校。各校严格按照考核办法,从3月份开始执行。从督查情况来看,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实施后,有效解决了学校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有效激发了教师工作积极性。 

  3.交流轮岗、职称评聘把关不严的问题(巡察反馈第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选派教师开展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安排县城学校34名经验丰富、事业心强、思想觉悟高的骨干教师到乡镇学校任教。对应乡镇学校选派34名积极上进的中青年教师到派出学校跟岗培训学习。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县城教师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认定的通知》,对县城教师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认定工作严明了纪律要求,建立认定承诺制度,要求参评教师如实填写《认定表》,并对真实性承诺签字;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乡村学校出具证明时,严把审核关,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签名,严禁出具虚假证明,违者严肃追责;建立严格审核制度,教体局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核实安排文件等进行再审核,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成立了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职称评审组和纪检监察组,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实行)》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通过有效的制度约束,严肃了教师交流工作纪律,全部交流人员均按要求到岗工作,促进了城乡教师资源共享,有效提高了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4.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不任课的问题(巡察反馈的第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印发了《海原县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实施意见》,并修订完善《海原县中小学教学常规》,重新厘定学校管理人员工作量及其兼(任)课节数。开学工作会上,对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代课作出了严格规定,全县各中小学共53个法人单位,全部将本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任课情况信息表》报备至县教研室。开学检查中,对照备案信息检查,各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均按所学专业和教学能力任教相应学科教学任务。学校教师资源和教学力量进一步整合,教学潜力得到了进一步挖掘,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普遍缓解,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调动了教师工作积极性。 

  5.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巡察反馈第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春季开学后,对海原一中等学校8名年龄偏大的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进行了调整,优化了基层组织工作力量。开展了基层学校党建工作首轮检查,覆盖所有学校,各学校普遍按照“三强九严”工程要求,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基本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一岗双责”制度,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严格退休党员管理,采取灵活措施安排其就近参加组织生活。通过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普遍强化,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发挥,党员意识大幅提升,为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巡察反馈第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联系点制度》,与各学校签订《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夯实了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使广大教职工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宜均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做出决定,确保党的各项制度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开展“小鬼难缠”“中梗阻”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教育领域教师有偿补课、上学难、违规征订教辅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 

  7.思政课教学实效不强的问题(巡察反馈第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成立海原县思政课建设联盟,健全联盟委员会,制定联盟章程,印发《海原县中小学思政学科教师队伍建设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的实施方案》,确立了思政课程的关键课程地位,强化学校、教师思政意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课程育人、实践育人与协同育人,构建起铸魂育人新格局。深度挖掘各学科课程蕴含的思政资源,让更多课程都上出“思政味”,所有教师都挑起“思政担”。把思政课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与劳动的独特育人价值紧密结合,通过劳动教育,让学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8.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巡察反馈第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建立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联系点制度,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十二轮巡察意识形态领域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方案》,与各学校签订了《2021年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学校开展了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并建立台账,禁绝了私自编印校报校刊行为,按照“谁建谁负责”的要求与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网站;各类自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美篇、快手等;各种群聊如微信群、QQ群等)管理者签订了《海原县教育系统网络平台管护责任书》,持续抓好网络阵地监管,营造了清朗的意识形态生态。 

  9.教学常规检查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巡察反馈第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出台了《海原县中小学常规检查评估细则》,各学校依据《海原县中小学常规检查评估细则》制定了本校《教学常规检查制度》,强化教师的备课、上课、计划落实、教学反思、作业批改、学生辅导、监测的过程管理,形成科学严谨的教学常规管理。在春季开学检查中,检查组随机抽查中心小学、村级完小和教学点教师教案,所有教师都按照要求备写教案。 

  10.教师队伍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巡察反馈第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请销假管理。严格执行《海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所属事业单位(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教师请销假制度和考勤管理。二是建立考勤月报制度。各学校每月底向教体局报上一月本校教职工考勤情况(《考勤月报表》),对报送不及时的,教体局在年度综合评估考核中进行扣分处理。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下发了《中共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升行动的通知》各学校与教职工签订了《诚信管理暨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通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五项行动,不断强化教师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自觉意识。从开学检查情况来看,各学校均能按照要求加强教师管理,没有发现教师无故离岗,在岗不作为等现象,教师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提升。 

  11.责任督学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巡察反馈第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召开责任督学会议,明确各责任督学工作职责,责成责任督学依据有关政策和标准,对学校开展常规督导和重点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通过反馈、限期整改、复查、约谈、通报、问责等方式督促落实,对重大整改事项进行蹲点落实。全县各学校均已按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要求,督学公示牌悬挂到位,督学办公室设置到位,办公设备配备到位,责任督学履职到位,有督导检查记录。 

  12.乱订教辅资料问题未根除的问题(巡察反馈第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将乱订教辅资料列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行动治理内容,责成各校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推荐、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购买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各学校与所有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向家长、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接受监督。春季开学检查中,通过进校入班调查、询问学生代表、查看学生书包、与学校负责人座谈等多种方式了解,未发现有乱定教辅资料现象,有效减轻了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13.“互联网+教育”建设推进力度不强的问题(巡察反馈第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海原县“互联网+教育”入校培训实施方案》,邀请第三方培训机构宁夏立思辰银山教育产业有限公司对全县各校(园)开展入校培训。各学校制定出台本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将教师运用“互联网+教育”纳入平时考核,促推全体教师熟练掌握并运用互联网+教育。县教研室组织开展了全县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互联网+诚信素养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举办了全县“互联网+创新素养”背景下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优质课教学展示与评选活动,有效推进了我县“互联网+教育”建设进程。 

  14.城区小学附设学前班导致幼儿教育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巡察反馈第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制定了小学附设学前班撤办规划,2021年春季开学,乡镇中心小学、农村建有幼儿园的小学,全部不再附设学前班。截止2022年秋季学期,县城所有小学一律取消学前班(2021年秋季学期,取消海原四小、海原五小、海原七小、海原回小学前班;2022年秋季学期,取消海原六小学前班),相应开办海原四幼、海原六幼,逐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考虑到当前县城学前教育实际和存在的困难,2021年春季开学,对县城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的大班额全部进行了化解,平均班额50人,最大班额54人,最小班额46人。 

  15.营养午餐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巡察反馈第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春季开学,印发《关于开展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与各学校签订了《2021年学校食品安全及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学校严格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按要求定期公布资金明细账目、原材料采购、配餐标准、带量食谱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学校均能按照要求强化营养午餐管理,营养餐质量明显提高,教师配餐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学生室外露天就餐现象不再出现 

  16.项目工程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巡察反馈第19个问题) 

  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及“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晰了各学校党组织在“三重一大”工作中的决策范围和议事程序。印发了《海原县中小学(幼儿园)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厘清工程建设项目及物品采购程序。扎实推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订完善,从体制和机制上规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行为。 

  (二)未完成整改问题情况说明 

  1.统一组织“小升初”质量检测的问题(巡察反馈第1个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制定完善《海原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杜绝“唯分数”评价现象,坚决禁止学校创办“尖子班”或“特色班”。海原回中不再面向各乡镇招生,农村片严格执行六年级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县城片六年级毕业生根据就近入学原则,采取入学意愿+摇号方式入学,将县城片学生均衡分布到各初中学校。 

  2.城区“大班额”仍未完全消除的问题(巡察反馈第15个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加强学籍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各校校额、班额,控制转入择校生。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大班额化解实施方案》,通过对现有大班额进行分班,以及严格控制初始年级招生规模等措施严控并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2021年9月前化解所有大班额。 

  3.学平险购买违背自主自愿原则(巡察反馈第18个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严禁学校强制学生家长购买学平险。因学平险在每年秋季开始购买,具体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 

  三、巩固成果建规章,注重转化促长效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教育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围绕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的目标,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一抓到底,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对整改落实思想认识不高、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推进整改不力等问题,该问责的严肃问责、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强力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问题,立足长远、坚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注重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到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上来。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开创教育事业崭新局面。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巩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重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大督查问责力度,通过抓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精气神”;坚持把整改落实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探索和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评价机制,完善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制度,着力构建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教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不断开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为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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