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立足“四个一”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发挥巡察工作承上启下、左右贯通的中枢作用,打响2023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冲锋战”,海原县以“四个一”为主抓手,立足工作实际,突出重点,促进巡察工作质效提升。
强化组织领导,配强“一支队伍”。在县委的高度重视下,积极对接组织部门,多方沟通协调,按比例组建了24人的组长库和214人的人才库,抽调40余名现职专业技术人员和退二线干部,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搭配合理、相对稳定的巡察队伍,为巡察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同时,充分利用市委巡察一体化培训及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有利契机,将抽调25名巡察干部全部纳入参学范围,强化提升业务学习能力,切实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精准度。
强化指导督导,做深“一轮巡察”。高质量向巡察组提供进驻动员和巡察公告模板,科学设计调查问卷(民主测评)表格,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搭配组内人员,从巡察工作流程、方式方法、到精准发现问题及问题线索、撰写报告逐一进行梳理讲解,让巡察干部特别是首次参加巡察的干部,对“巡什么”、“怎么巡”有了进一步了解,促使本轮巡察提质增效。并帮助指导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阶段性材料审慎推敲、几易其稿,做到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开展个别谈话223人次,实地走访64人次,查阅资料304卷,发现问题103个,移交立行立改8件,信访件2件。
强化流程监督,完善“一套流程”。建立健全了一套制度,抓好顶层制度设计,制定实施《2023年县委巡察工作要点》《海原县委巡察组顾问实施办法(试行)》,将纪检监察室、信访、组织、审计等部门专业人员纳入巡中顾问,为巡察工作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科学制定《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列出15个方面73项巡察监督重点情形,方便巡察组对标检查,确保政治巡察方向不偏、重心不移。巡察组根据本轮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对照“三个聚焦”,充分发挥组内人员的专业特长,合理分工,各司其职,责任到人又协同配合,确保发现问题精准、工作高效。
强化成果运用,推动”一批举措”。强化系统思维,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巡察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放大巡察整改综合效应。县财政局针对财务系统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全县专项自查整治活动及40余人会计系统业务全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服务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县农业农村局针对土地撂荒现象,集中整治撂荒地3279.7亩,落实春覆膜地块8600亩,有效解决了农户土地落荒问题。县就创局针对保障改善民生工作措施不多、劳动就业培训针对不强问题,采取帮扶现场招聘及微信公众号信息招聘等方式,技能培训 2000余人,提供就业岗位26850个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政治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