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紧盯结合“四个示范县”创建不断深化政治巡察
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了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三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海原县立足县域县情顺势而为,提出了创建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县、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创建高端肉牛产业示范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四个示范县”的奋斗目标。为确保“四个示范县”开好局、起好步,海原县巡察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政治监督为目标,紧盯重大决策部署,将创建“四个示范县”目标纳入十五届县委巡察范围开展巡察监督,多措并举提高监督质量,推动解决影响“四个示范县”创建的问题。
一是锚定任务加强顶层设计。县委充分发挥巡察主体责任,自觉将十五届县委重点工作纳入区市重要工作大局,对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区建设”和中卫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五个市”建设目标,确立了海原县“四个示范县”建设目标,纳入全县各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要求县委巡察机构紧紧围绕“四个示范县”建设内容深化政治巡察内容,县委巡察机构将其纳入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每年工作要点和每轮巡察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巡察组巡察方向,确保县委重点工作在巡察监督推动下落地落实。
二是锚定任务加强培训学习。县委巡察办第一时间将“四个示范县”创建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收集汇编成册,及时下发各巡察组对照监督检查,邀请邀请区市巡视巡察机构和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宣传部和统战部分管领导或业务骨干对巡察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巡前培训、巡中咨询、巡后把关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巡察人员理解把握能力,切实提升巡察干部素质。巡察组进一步细化巡察方案和方法步骤,制定了资料查阅、下沉调研、走访入户计划表和调查表,紧盯“四个示范县”关键环节和重点人、重点事出击。
三是锚定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巡察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巡前动员会、进驻动员会、巡前见面沟通、巡察谈心谈话、巡后交流沟通等方式,不断引导被巡察单位和巡察人员树立“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而非挑刺找事”的正确理念,使被巡察单位彻底放下包袱主动说明问题、配合检查发现问题,使巡察干部抛弃私心杂念用心用情去发现推动解决问题。十五届县委前三轮巡察中发现“四个示范县”方面问题143个,撰写专题报告2份,形成了有效震慑,推动问题不断整改。组织巡察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及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督查工作制度(试行)》《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压茬开展督查回访。巡察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十五届县委前两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对整改程序不规范、整改不到位等51个问题严肃指出,现场召开反馈会予以反馈,并形成专报报县委主要领导。
四是锚定问题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注重巡察结果运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巡察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围绕“农村环境厕改、扶持壮大村集体资金风险、土地撂荒、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分别制定了《海原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海原县创新使用村集体资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海原县2023年撂荒地整治工作方案》《海原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财政局在全县组织开展了财务管理自查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