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公告
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公告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底,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所属粮食企业党组织进行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组长:李成贵
联系电话:19976553303
电子信箱:376538411@qq.com
巡察内容: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是否落实粮食购销政策主体责任;是否逐级压实责任,做到真监督、严管理;是否存在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问题;是否存在管理混乱、内外勾结、涉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是否存在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重点监督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看在收购环节有无以陈顶新、“转圈粮”以及先收后转、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拖欠粮款等问题;在销售出库环节有无空进空出、虚报损耗、掺杂使假、吃拿卡要等问题;在存储环节有无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等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海原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有关被巡察党组织涉粮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在10月15日至11月25日期间受理信访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投放在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油应急保障中心的意见箱或邮寄至宁夏海原县城黎明路海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专项巡察组收,邮编为755299。
特此公告。
中共海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