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原县纪委监委党支部党建工作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中卫市第五次党代会、海原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五型”模范机关创建,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提质增效工程,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建设全面过硬,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政治型机关建设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总体部署和区、市、县党委工作要求,抓好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统筹推进专题学习、宣传宣讲、教育培训、实践活动、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学习走形式、走过场。
2.扎实开展“五学五比”活动。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开展“原原本本学、分层分类学、融会贯通学、集中宣讲学、创新方式学,比实干、比服务、比担当、比创新、比作风”的“五学五比”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3.实施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增强工程。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做到“总书记有号令、海原就见行动,总书记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持续巩固模范机关创建成效,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手段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难点问题。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丰富主题党日形式和内容,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突出党性锻炼,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党支部书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讲话 悟思想 见行动 当先锋”演讲比赛,组织召开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安排,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县纪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存在的风险点,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充分发挥中卫市纪委监委网站、“海原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巩固壮大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分析解决党员思想问题,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六个必谈”,每季度扎实开展党员信教参教情况摸排并上报摸排整治情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践行者。
二、服务中心大局,推进服务型和实干型机关建设
6.全力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中卫市第五次党代会和海原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重大任务,结合纪委监委职能职责,对标对表县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谋划、靠前服务、推进落实。积极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改革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接受锻炼,切实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高质量发展的时间中增长才干。
7.积极主动服务基层。实施“党建强、业务强,机关带系统、系统带基层”的“双强双带”工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严格落实机关在职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和“一书三单”制度,推动机关在职党员干部主动担任常住地小区楼栋长、单元长,每年到包抓社区或常住地社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带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8.真心真情服务群众。深化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完善群众诉求办理机制,搭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平台,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全面实施“戴党员徽章、亮党员身份”行动,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处置急难险重任务上主动担当,在推动常项任务上善作善战,在解决群众诉求上快速响应,使党员义务和责任具体化,让党的旗帜高高飘扬在工作一线,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党员就在身边。
9.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机制。深入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立足纪检监察职能,紧贴支部工作实际,着力打造“服务先锋、纪律标兵”机关党建特色品牌,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一体推动、深度融合,实现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手硬”。
三、弘扬时代新风,推进文明型机关建设
10.强化文明单位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全面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树立向上向善、奋发奋进的文明风尚。深化“走好新时代长征路”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带动全体党员干部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开展“节约粮食·光盘行动”,增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1.强化统战和群团工作。加强党对统战工作和群团组织的领导,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发挥机关工会职能作用,推进“送文化、送健康、送温暖”行动,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注重正向激励,用好全县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全国民族示范县建设、监督执纪执法等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过多形式、多手段进行宣传,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营造树先进、学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12.培育积极健康的机关文化。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定期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兴趣爱好培养、健康讲座等,活跃机关文化生活,使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以强健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投入工作。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
四、严实纪律作风,推进廉洁型机关建设
1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自治区“八条禁令”,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防止简单化、乱作为,坚决反对不担当、不作为。
14.强化机关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和“五治五整”作风整治活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开展“3·23廉政警示教育日”和“廉政警示教育周”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教育警示;组织开展祭奠革命英烈活动,赴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开展集体廉政谈心谈话;召开家庭助廉倡廉座谈会,开展廉洁家风建设;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作廉政教育报告,教育引导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15.强化监督执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策制定、行政审批、资金分配、检查督办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从严从实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五、聚焦固本强基,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16.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巩固深化“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成果,按照政治建设标准化、思想建设常态化、组织建设规范化、作风建设长效化、制度建设科学化的要求,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大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17.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中央及区市纪委监委培训活动。发挥党支部管到人头的优势,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部各室的相互监督制约,明确职责,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履职到位。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等活动,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
六、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8.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制度。县纪委常委会切实履行党建领导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推动工作。机关党支部认真落实党建直接责任,定期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工作,提请常委会研究解决机关党建重大问题,确保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19.严格督查考核。认真落实星级评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紧盯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结对“互观互检”活动,推动党组织查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明方向,进一步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信心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