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 信息公开 > 海原县 > 工作报告 正文

中共海原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中卫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9-28 11:19:00
分享至:

  强化政治担当 坚持稳中求进

  全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共海原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5日)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县纪委与新组建的县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下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县委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和坚强的政治定力,全面落实中央、区、市党委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责任导向,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

  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对党的忠诚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县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带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大新修订党章、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县73个领导班子召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通报>精神贯彻落实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6起不作为、慢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确保中央、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强化政治生态建设,严把“廉政回复关”,回复征求意见函93份,涉及125个单位(次)1261人次,廉政鉴定4人,查否20个单位(次)83人次。坚持不懈抓好中央、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举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之力,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转办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按照“10天反馈一次办理情况,20天反馈一次办理结果”的要求,快查快结。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的5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共问责处理干部156人。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交办的31件信访件已办结12件,正在办理19件。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中央、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及时跟踪督查问效。

  (二)持续稳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按照中央、区、市、县党委安排部署,制定了海原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施工图”,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推进,纪委发挥专责作用,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全面落实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要求,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编制人员配备,设内设机构8个,划转编制11名,扩充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力量,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制定了《海原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对领导体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流程再造”。对18个乡镇(街道办)纪(工)委、4个派驻纪检组赋予了部分监察职能,新增监察对象2094名,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全面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定了《海原县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监委与执法司法机关顺畅有效衔接,实现纪法全面贯通。县政法委移送问题线索1件,县人民检察院移交问题线索3件,县公安局移交问题线索20件。对县法院移交判处刑罚的5名违法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三)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并重,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切实做好巡察工作。不断强化政治巡察。县委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及时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审定巡察报告。选优配强巡察队伍,成立了县委巡察办,配备了1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专职副组长和2名工作人员,建立了34人巡察组组长库、55人巡察工作人才库。紧扣“两个维护”,提高巡察政治站位,统筹开展常规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先后完成对6个乡镇、4个部门的巡察,延伸巡察47个行政村,发现各类问题326条,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0条。提交专题报告20份。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制定了《中共海原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海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海原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海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和《关于被巡视单位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印制海原县巡察工作指导手册,严格执行巡察干部“十不准”规定,确保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四)紧盯“四风”问题,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始终坚持从政治高度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动辄则咎,紧紧咬住“常”“长”二字,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紧盯重要节点动辄则咎。坚持“节前提醒、节中暗访、节后通报”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重点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及干部作风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72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起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2人。紧抓专项治理强化震慑。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5个督查组指导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追缴违规资金753.1万元,给予4名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对128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全县73个领导班子召开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1975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586条。严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担当尽责。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集中整治活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突出的交通局、水务局、文广局、林业局、总工会、团委、供销社、贾塘乡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关桥乡在养殖补贴发放中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文昌小区间歇性停水长期得不到解决、海城镇高台村违规建设清真寺、农牧局处置动物疫情不到位等6起“三不为”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问责47人。

  (五)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县委先后21次听取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上率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对标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2018年海原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细化了6个方面36项内容,责任落实到5个牵头单位。按照“一单位一责任”精准化制定责任书,把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形成科学定责、强化履责、严格追责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政治监督职责定位,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和“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强化监督问责,协助县委对22名县级领导分管部门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了抄告;对9名党委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督促落实“两个责任”。

  (六)精准有力反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执纪审查力量,将乡镇纪委划分为4个片区,深度整合县、乡镇纪委工作力量,建立了问题线索月通报、执纪审查季通报、联合审查、交叉检查和县乡纪委一体化办案制度,通过落实直查直办、“晾晒”成绩单和问题清单,强化执纪审查能力和水平。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834件,共问责处理48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0人,组织处理312人。紧盯重点领域,受理环保领域问题线索23件,问责处理64人;积极介入曹洼乡白崖村村民涉恶问题,深挖其背后的腐败及“保护伞”,开除党籍1人,正在立案1人。坚决惩治扶贫领域“微腐败”。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把服务保障海原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职责和政治任务。制定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X”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了村干部违规纳入建档立卡户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县18个乡镇(管委会)119名村干部主动上缴违规享受建档立卡户资金90.21万元,108名村干部退出建档立卡户,进一步增强了村干部廉洁意识。推行了“廉情诊所”监督工作机制,通过“五诊”方式,强化村级监督,全县162个行政村,收集整理问题330个,协调解决问题289个,发现违纪问题3个,办结3个,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严格执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席会议制度,安排部署工作,进行跟踪督促落实,向5个部门发出了监察建议书,向7名县级领导进行了抄告。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并重,针对中央、自治区纪委领导调研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严查重处,强化震慑,2018年扶贫领域共问责处理303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9人次,给予组织处理214人次。

  (七)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结合“三整顿、三提升、一树立”活动,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按照“三强九严”要求强化支部建设,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主体作用,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强化纪委监委工作融合,选派15名干部参加中央、区、市纪委培训,举办了2期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班,开展了急救知识现场实践演练,增强了县、乡镇(街道办)纪委办案能力和水平。建成了1个标准化办案场所264平米(4间谈话室、涉案物品管理室、档案室等),为18个乡镇(街道办)纪委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急救箱和急救药品等,坚守执纪审查安全底线。强化内控机制。制定了《海原县纪委监委会议工作规则(暂行)》,明确了县纪委常委会、监委会职能职责、会议制度、决策实施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纪委监委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出台了《海原县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海原县纪委监委车辆管理办法》《海原县纪委监委干部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等3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完善了应急预案,规范了谈话审批手续、谈话室使用管理流程等制度,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坚守安全底线。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能够取得这些成绩,离不开区、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离不开全县各乡镇、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以及各位纪委委员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乡镇(街道办)、部门管党治党还不够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还要持续用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存在,“廉情诊所”、“村廉通”监督机制运行还不规范,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基层“微腐败”时有发生,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依然艰巨。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与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还没有发挥出来。对巡察整改跟踪问效不够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县与全国全区同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式、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脱贫攻坚,协助党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为我县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脱贫摘帽、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坚持学思践悟,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按照中央、区、市、县党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增强教育实效,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发现问题,注重整改提高,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成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突出政治建设这个重点,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精准督查制度体系和负面清单反馈机制,一季度一督查一反馈,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打好“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政策、中央、区、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退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及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等,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原则、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偏差,解决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坚持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效,围绕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对不敢担当层层上交矛盾、辖区内矛盾多发、群众强烈反映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将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为民务实的意识。建立整治情况月报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机制,形成有力震慑,推动中央、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县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案件查处情况。要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全面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健全“1+4”制度体系,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配合机制,形成高效的审查调查制度机制体系。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监督。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查找政治偏差,增强针对性,保持震慑力。突出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两种方式,将脱贫攻坚、作风建设等作为巡察工作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巡视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研究出台《海原县巡视巡察整改督办工作制度(试行)》,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分类处置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制定新提拔副科级干部担任巡察组副组长和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强化巡察工作力量,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按照区、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求,从人、财、物等方面调整扩充纪检监察组,配齐配强力量。进一步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和《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操作细则》,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报告工作、述责述廉等制度,修订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考核办法,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严肃问责,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全覆盖质量。

  (四)忠诚履行监督基本职责,不断增强监督质效

  积极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围绕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和“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深化廉情抄告和回告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乡镇、部门负责人向县委述责述廉制度,把常态化、近距离、全天候日常监督做深做实做细,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抓常抓长日常监督。突出政治监督属性,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海原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办法》,建立政治生态状况定期研判和报告机制,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紧盯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坚持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四个一”制度(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开展一次任前廉政谈话、组织一次警示教育观摩、组织一次廉政考试),强化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形成监督与接收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切实规范“廉情诊所”、“村廉通”运行机制,发挥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合力,强化村干部权力运行监督。

  推动作风化风成俗。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关注“四风”问题隐形线索,坚决查处通过虚列、套取办公经费等形式解决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查处乡镇、部门在保障范围内违规用车等打擦边球的行为。开展“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在编不在岗、“五不为”等进行整治,解决干部作风和能力素质方面存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担当作为精神不足,推动发展能力欠缺,“慵懒散软”,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力度,对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从严查处、顶格处理,对问题频发的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

  (五)有效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在做好常规执纪审查、审查调查工作的同时,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专项治理,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大重复访解决力度,对因履职不到位等工作作风问题,导致重复访,按照核查事实,追究相应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在18个乡镇改造建设简易谈话场所,全面运行标准化谈话场所,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坚持立场方向不动摇,盯住目标任务不放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向党委报告,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五谈两会一报告”机制,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力度,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海原县容错纠错免责实施办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敢干的人“开绿灯”、担当的人“兜住底”,树立鼓励干事、惩处懒政的鲜明执纪导向,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持续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六)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村务(居务)公开不规范、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不出勤或出勤不出力、扶贫到户资金不“精准”等问题,以严肃问责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解决保障性住房、低保、残疾人证件管理、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

  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做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效取信于民。

  健全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直查直办机制,对上级纪委交办转办件、巡视巡察转办件、扶贫领域涉及村干部件、已办结多次举报件等信访件由县纪委直办,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建立通报曝光机制,完善向信访人“案前告知、案中沟通、案后答复”机制,切实减少重复访。对查结的问题线索按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

  (七)紧扣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责任追究各个环节。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创建三星级机关党支部,建立“1+3”学习模式,创新学习方式,借助闽宁协作帮扶平台,与福建省对口帮扶市县围绕脱贫攻坚大局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交流学习活动,以请进来讲授、走出去观摩学习为主,切实提升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永葆清正廉洁本色。县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避免因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环境过于熟悉而增大违纪风险。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经常开展专题党日活动、政治家访,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环境。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防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