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1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19日,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检查党组织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政法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
整改落实情况: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每周一干警大会学习、“学习强国”“宁夏政法大讲堂”为载体,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再传达、再学习、再研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经常学、反复学,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消除思想上的盲区和认识上的误区。截至目前,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7次,干警大会学习51次,支部党员大会64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警理论学习大会、支部“三会一课”再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系统工作重点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重点学习内容进行全文学习,并组织开展研讨交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新修改出台《院党组工作规则》。
问题2: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民事审判团队全体干警学习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证据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依法审理案件,保证实体正义的同时守护好程序正义,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公正。研究制定《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试行)》等,从制度上规范案件审判程序。开展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评比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官能力素养。二是组织执行局干警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再学习,加深对政策的理解。研究制定《执行案件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管理办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程序管理,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执行公正公开,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实施监督及类案检索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类案同判和统一法律适用,提升案件质量、防控廉政风险,规范和完善“四类案件”监督机制,对“四类案件”监督情况定期通报,确保各个环节依规运行。
问题3:破解“立案难、执行难”问题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对“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在立案庭放置宣传彩页,张贴自主立案流程等方式向群众推广,方便群众理解操作。截止5月31日,网上立案80件,跨域立案18件,网上调解案件153件,诉前调解案件70件,调撤率14.28%。二是组织立案庭干警学习有关立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确保立案工作合法、合规、高效。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登记立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严格执行立案标准,严禁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制,规范各类立案所需的证明材料,为律师代理立案提供方便,严格执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制度,规范立案手续。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执行难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大格局构建和执行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研究制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办法》《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办法》《涉众型刑事财产刑案件办理流程》等制度,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执行专项活动,强化查封、扣押、拘留、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综合运用,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加强执行难问题源头治理。四是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加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工作,推动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各联动部门工作平台,不断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限高”等联合惩戒力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格局,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开展为期8个月的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在全面排查涉金融案件底数的基础上,以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为抓手,以重点地区、重点案件为突破口,狠抓财产查控、评估拍卖、失信惩戒、案款管理等关键环节,依法保障和实现金融债权,努力提升涉金融案件执行水平,构建涉金融案件执行长效机制。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检查党组织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情况方面
问题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院党组定期向市委汇报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院班子成员每半年向院党组汇报“一岗双责”工作情况。通过不定期工作约谈、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在各部门、各党支部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将专项督查结果作为各部门年底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工作作风不实、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予以处置。二是按照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进行修订完善,将党建、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纳入“清单”范围,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取得实效。三是研究修订《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规则》,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规则,每次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议召开完毕后,及时编发会议纪要,并由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把关。四是修订完善《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请、休假制度》,严格请假审批流程。
问题2:制度制定与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规则》《院务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类会议职能作用,对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进行明确细化、列出具体清单,明确参会人员范围;重新划分研究审批资金额度权限,规定经费支出在5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5000元以上(含)至1万元以下的支出,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1万元以上(含)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院领导进行审批。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等研究财务支出等事项的会议,全部提前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不能参加会议的注明原因。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细则》《会计法》进行再学习,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问题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充分运用案件会商机制,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研讨交流学习,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诉前。在提前介入环节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尽早固定证据,摸清非法资金去向,掌握资金现存情况及财产的性质、权属,并依法及时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合力追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所得。进一步加强对涉经济金融类黑恶案件的分析研判,针对知识盲区,组织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二是加强对办案人员财产处置方面的培训指导,准确把握财产处置刑事政策。制定《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管理办法》《涉众型刑事财产刑案件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涉黑涉“保护伞”刑事财产刑案件的执行,提高追赃挽损工作质效。强化诉审执衔接,加大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力度,及时有效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查清涉案财产权属、来源、价值、性质等,防止黑恶财产转移变卖;案件生效后及时移交执行部门执行,并制作详细的财产处置清单,为执行工作打好基础。
问题4:落实“政法队伍革命化”要求有差距,干警队伍监管不到位,司法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后制定印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2021年“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方案》,持续深化和拓展3·23“廉洁从政警示日”和“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梳理分析全市法院近三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编印成册,先后编印典型案例1册14例,教育警示干警127人次。举办三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案例,学习自治区纪委、市纪委通报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法院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干警以人为鉴,严于律己,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二是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面典型,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教育广大干警,引导其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汲取教训、正心修身。梳理审判执行工作中党风廉政风险点。制定印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严密防范干警违规营利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检查党组织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情况方面
问题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深刻反思问题,汲取经验教训。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制度,组织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向党组汇报2020年工作情况;召开党员大会,党总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述职,并接受评议。自2021年起,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每半年向党总支汇报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年底进行述职评议。
问题2: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2021年2月10日召开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准备,抓好学习研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逐级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上下级法院及本院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院党组、各党组班子成员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并形成剖析材料。会上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交心握手的效果,明确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二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的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回头看”,并认真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通知要求,对照组织生活会程序要求,严格按照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撰写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任务组织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截了当指出问题与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认真梳理组织生活会上反映的问题,形成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事项。
问题3: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各支部认真梳理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随时关注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动态,加强学习教育,每季度按时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汪精文同志为我院全体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五个阶段25个流程进行专门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干部抓党建的能力和水平。各支部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台账,摸清了底数,明确掌握情况;严格落实会议记录审核制度,规范各类会议记录,并进行查漏补缺,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55-7074088;电子邮箱zwzjfy@163.com。
中共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