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四举措”做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中卫市坚持以推动解决问题为落脚点,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通过落实问题反馈机制、压实问题整改责任、督促推进建章立制、开展“回访督查”四举措,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落实问题反馈机制。执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制度,对于问题较多或问题突出的被巡察单位,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参加反馈会,向被巡察党组织传达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巡察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切实传导工作压力。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通报反馈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将巡察反馈意见呈报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形成监督合力。
压实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巡察反馈“双签字”和巡察整改“双报告”制度,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的重点任务、阶段任务、长期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可量化、可检查,以重点问题的整改带动全面整改;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将巡察结果运用与纪律审查紧密结合,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做到一件不留、一事不落,防止线索“被流失”。每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均逐一建档,定期与纪委、组织部门沟通协调,跟踪了解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督促推进建章立制。对巡察中发现的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强化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今年以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市直机关工委针对机关党建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市财政局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培训、强化会计人员常态化管理;督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交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本级交流干部周转住房资产管理规定;督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的问题。
积极开展“回访督查”。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采取听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压茬式”“全覆盖”回访督查,并通过下发通报、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等方式,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结合回访督查反馈问题,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加强对共性问题的归纳提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督查中及时帮助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疑惑和困难,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按照进度保质保量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