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徐力群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稿件来源:清廉宁夏
发布时间: 2021-04-27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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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7 11:25:00
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徐力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力群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出让城市出租车经营权;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徐力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甘于做两面人,组织观念淡漠,纪法意识全无,官商勾结,利用职权大肆敛财,道德败坏,生活腐化。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力群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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